英国是世界上较早采取应对气候变化措施的国家之一。2001年4月,英国率先征收“气候变化税”,要求除居民用电外,所有用电都需要上缴“气候变化税”。英国财政部也出台了“气候变化税”减征措施,企业如按时完成
减排目标,可减免80%的“气候变化税”。2003年3月,英国发表了《能源白皮书》,提出在2010年将二氧化
碳减排20%,到2050年二氧化碳减排60%。2007年,英国发布《气候变化法案》,提出到2020年,二氧化
碳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削减26%至32%,到2050年则削减80%。
围绕以上目标,英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量的
政策,成立
碳基金便是其中的重要措施。碳基金是2001年由英国政府投资、按企业方式运作的非营利组织,其运作资金主要来自于“气候变化税”。碳基金的定位,一方面是帮助企业排除低碳生产模式转变过程中所面临的技术、经济和管理障碍,帮助企业和公共机构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另一方面,对具有
市场前景的低碳技术进行商业投资,拓宽低碳技术的市场。自成立以来,碳基金已帮助客户实现了1700万吨二氧化碳的减排,使客户节省了10亿英镑的开支。
碳基金的董事会成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由来自环境、食品和乡村事务部、贸易工业部等国家政府部门,苏格兰、威尔士等地方政府部门,企业界,学术界等方面的17人组成。基金管理执行以下原则:一是只有来自企业界的董事占多数时才能召开董事会,以保证企业利益不被忽视;二是获得拨款前必须提交工作计划及优先领域,然后与食品和乡村事务部协商达成框架协议;三是每年形成年度执行报告,每五年由
第三方独立机构进行一次全面评估。评估活动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成效和资金使用效率为目标;四是政府不干预碳基金的经营管理业务。碳基金的经费开支、投资、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等由董事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