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预算80万元】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市民低碳行动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2019-8-8 13:37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市民低碳行动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市民低碳行动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HXM-00-20190806-043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迪

项目联系电话:177179055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1111111111 231156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喆仡 17717905528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8月23日 15: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8月07日 15:30 至 2019年08月14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领购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8月23日 15:30 至 2019年08月23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8月23日 15: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其它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市民低碳行动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近三年(从2016年8月7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市民低碳行动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806-043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19300522)

3、预算编号:00-19-W0500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主要内容:市民低碳行动服务数量:壹项简要规格描述:1.策划、筹备和实施相关专项活动:针对市民低碳行动既定的“衣、食、住、行、用”五个方面,以市民家庭、商家、办公楼宇、校园等为实践对象,联合相关行业主管单位、社会团体、商家等,在年内开展推广面大、示范效果良好的专项实践活动。2.日常管理:通过媒体宣传(传统媒体报道、微博、微信等)、宣传材料设计、宣传片放映、网站的日常运营和维护等方式,扩大和创新宣传渠道和宣传方式,提升宣传的质量和宣传效果,确保市民低碳行动的全面推进。3.工作总结:梳理2019年全市各领域、各区、各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各项低碳行动,对2019年市民低碳行动进行全面总结,为后续年度该项工作开展提供经验借鉴。工作内容包括总结报告编制、总结大会的组织和召开等。详见公告附件磋商文件

5、交付地址:上海

6、交付日期:合同签定后12个月内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80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800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工程或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8-07 15: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8-14 15: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8-07 15:30:00至2019-08-14 15: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潜在供应商可在公告有效期内从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www.zfcg.sh.gov.cn)上完成报名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版,以了解具体的采购需求及相关信息。但是,潜在供应商如决定参与竞争,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300元人民币的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并在上述截止期前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纸质的招标文件。当纸质的招标文件与电子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的招标文件为准。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8-23 15: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8-23 16: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

2、磋商地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具体会议室详见电梯厅电子屏幕)。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和笔记本电脑参加磋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环境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供应商代表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或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时,应携带好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如通过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时,应将本单位的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及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以邮件形式发给招标机构联系人。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地址: 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邮编: 200003 邮编: 200040 
联系人: 11111111111 联系人: 陈喆仡 
电话: 23115656 电话: 17717905528 
传真: 63555912 传真: 021-62791616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迪

项目联系电话:17717905528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标签: 碳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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