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气候变暖既是关系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大
问题,又是影响和制约各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荷兰受气候变化影响很大,荷气象局称,荷正以两倍于全球平均水平的速度变暖,据其预测,本世纪末荷海平面可能升高35到85厘米,在未来150年内,海平面最高可能上升1.3米。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认为,正是人类活动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增加造成了全球气候变暖,因此应对气候变化关键是控制温室气体特别是CO2的排放,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
一、荷兰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一)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不大,但人均偏高。荷属经济强国,是全球第16大经济体,第五大出口国,第七大对外投资国。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不大,对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有限。荷环境评价局研究报告显示,2009年,荷CO2排放量为1.6亿吨,占全球比重仅0.51%,位居第25位。然而与其他发达国家一样,荷人均排放量偏高,其CO2人均排放9.7吨,相当于全球平均水平的两倍,居第8位;如果按
碳强度指标计算,荷单位GDP CO2排放量居第19位。
(二)温室气体排放近年来逐步下降。自2005年开始,荷温室气体排放连续5年保持下降。2008年温室气体排放为2.06亿吨CO2当量,比1990年减少3%(根据《京都议定书》,荷承诺在2008-2012年,温室气体排放在1990年2.13亿吨CO2当量基础上减少6%),这主要得益于N2O等其他温室气体排放减少,而CO2排放略有增长。2009年CO2排放与2008年基本持平,人均CO2排放略有减少(2008年人均CO2排放9.9吨)。
(三)调整能源消耗结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关键在于降低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受经济危机影响,2009年荷经济萎缩4%,能源消耗下降2%,而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4%,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1990年到2003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从0.7%增长到1.5%,平均每年增长不到0.1个百分点。自2003年始,每年增长0.4%,其中风能增长最为迅速。
二、荷兰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做法
(一)主张全球携手,共同应对气候变化。荷受气候变化影响严重,
减排愿望强烈。但因自身力量有限,荷兰主张通过国际社会共同努力应对气候变化。早于1989年在荷兰兰小城诺德韦克通过的《关于防止大气污染与气候变化的诺德韦克宣言》,为1992年达成《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称《公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公约》历次缔约方会议上,欧盟一直以最积极的态度有别于其他发达国家和利益集团,突出其在保护全球环境领域中的领导地位。欧盟在《能源和气候变化一揽子计划》中,明确提出20-20-20目标,即到2020年,实现温室气体排放量较1990年减少至少20%,如能达成新的国际气候协议(其他发达国家相应承诺进一步减排,先进发展中国家也为减排做出相应贡献),欧盟将增加减排量至30%;实现可再生能源在欧盟能源消费中至少占20%(生物质燃料占总燃料消费的比例不低于10%);实现能源使用效率提高20%。荷兰是欧盟气候
政策的坚定支持者和积极推动者。荷兰积极参与欧盟
排放权交易系统(EU ETS),支持该系统扩大行业至
航空业及海运业,主张减少排放权无偿分配份额,增加排放权拍卖交易比重;推动制定更为严格的汽车、电器能耗标准,统一生物质能的可持续性标准等等。
(二)完善立法,设定减排目标。荷兰环境立法体系非常完整并重视各项法律制度的协调,其《环境管理法》目前是除法国《环境法典》外世界上综合性最强的一部环境法。为履行减排承诺,保证能源供应安全,提高荷兰在全球绿色经济中的竞争力,2008年6月,荷兰公布新能源气候政策(清洁高效计划,Clean and Efficient Programme),其设定的目标高于欧盟:至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30%,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0%,每年提高能效2%。通过设定行业强制性
节能减排指标,实施更为严格的建筑、汽车及家电能耗标准。
(三)政策到位,机构跟进。充分利用绿色税收、欧盟排放权交易体系等
市场化机制,对符合绿色产业发展方向、清洁能源及创新项目实行政府补贴等一整套激励与管制措施相结合的政策,极大地促进了荷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和建筑业、工业、
交通和
运输业,农业和园艺业及家禽饲养业的
节能减排。为有效执行新能源气候政策,增强企业可持续竞争实力,荷政府于2010年初专门组建了NL Agency,由原国际商务与合作局(EVD)、可持续发展与创新局(SenterNovem)和荷专利局合并而成。作为经济部的一个部门,NL Agency采用政府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方式,为荷企业投资绿色产业、开拓国际市场尤其是新兴市场提供支持。
(四)依靠节能环保技术实现减排目标。荷注重发展绿色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荷在可再生
电力专利申请方面位居全球第6位。荷企业在设计可持续产品方面世界领先,从节能灯泡到充电电池畅销全球。荷园艺行业全球闻名,其园艺温室不仅生产效率高,而且兼具低能耗、省空间和节约用水的优点,从化石燃料消费大户变为可持续能源的提供者。荷还是海上风能的专家,其直驱式风力涡轮机技术具有适于海上风力发电场应用和安装、维护成本低的特点。值得一提的是,荷是碳捕获与储存(CCS,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技术的倡导者,利用此技术,可以将使用化石能源产生的CO2分离捕获、运输然后储存起来(CCS技术目前还处于实验阶段,没有大规模商业化,主要问题是成本偏高)。荷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废弃的油气田是理想的CO2储存场所,运作天然气田的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荷政府与40个行业合作伙伴共同启动的CATO-2计划,主要进行应用技术研究,覆盖CCS技术的整个产业链条,致力于领跑世界CCS技术。
(五)探索制度创新降低减排成本。荷兰设计的碳抵消体系(Dutch Offset Programs),充分利用《京都议定书》的联合履约机制(JI)和清洁发展机制(
CDM)两个项目产生的
碳信用抵消《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额,这一制度设计为荷履行减排义务提供了另一灵活、低成本的选择,也为欧盟的排放权交易体系(EU ETS)的成功运作提供了经验。荷还通过立法建立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促进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荷经济部启动的深海风能开发项目FLOW(Far and Large Offshore Wind)即采取这一模式,由荷政府、高校、能源研究机构、国际能源公司RWE、国有能源公司Eneco、电网公司、造船厂、安装公司、风力涡轮机制造公司等组成联合体,既解决资金缺口问题,又能在技术、知识、经验、产业背景方面优势互补,协调合作,共同完成项目开发。
(六)环保理念和意识深入人心。荷对“从摇篮到摇篮”(C2C,Cradle to Cradle)的设计理念非常狂热(产品自设计始即考虑循环利用),着手打造全球第一个彻底实践从摇篮到摇篮的国度。荷兰与水相伴(Live With Water)的理念深入人心,通过退耕还水、建造浮动房屋等办法来因应气候变化。荷是名副其实的“自行车王国”,欧洲最大的自行车生产国,人均拥有1.1辆自行车,路上经常可见西装革履的骑着自行车的上班族。荷兰注重城镇规划设计,推崇能源循环使用的概念,1992年酝酿设计并于1998年实施建设的太阳城—荷兰北部小城Heerhugowaard享誉欧洲,现已成为CO2中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