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近年来正在起草应对气候变化法草案,在气候变化立法中如何处理减缓与适应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重要命题。从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国情和气候变化脆弱性来看,确立适应气候变化在立法中的重要地位十分必要。同时,我国应当在气候变化立法中确立适应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立法宗旨和目标,确定我国适应气候变化立法的基本原则、法律规范的重点领域,以及我国适应气候变化的关键制度等内容,从而进一步增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关键词:气候变化 适应 减缓 气候变化保险 气候变化基金 气候脆弱性
2017年12月,中国政府宣布启动全国碳
市场建设,并率先从
电力行业开始实施,进展迟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对气候变化法》草案以及国务院《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草案)再次引起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从时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对气候变化法》草案来看,在减缓和适应的关系上,减缓占有更加重要的地位。如何正确地处理减缓与适应之间的关系是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对气候变化法》理应进行深入研究的课题。本文旨在对中国现有的适应气候变化
政策法律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探讨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关于适应部分的重要
问题,并提出推动和建立关键的适应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