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
市场建设的初级阶段重在塑造
碳排放配额的要素属性,提高社会
减排意识。产权明晰是建立碳排放要素市场的前提。产权明晰了,资源才能流动起来,市场才能决定资源配置。
产权制度建设一要有坚实的
法规基础。碳排放配额的总量设定、分配方式、交易规则、储存机制等内容均是塑造碳
排放权产权价值的重要因素。公开透明且具备法律效力的产权规则是体现碳排放配额资产属性,稳定市场预期的重要基础。
二要明权责,明确碳排放容量资源的归属及其派生权利。碳排放容量资源作为自然资源的一种,其初始产权应依宪法规定归国家所有。但国家可以通过配额分配的方式将其使用权以无偿或有偿的方式让渡给市场主体。
三要严监管,维护产权权威。政府要通过监测报告核查和风险预警防范机制,保障市场主体依法依规用权,保证排放数据真实准确,修复市场失灵。但政府监管要明确职能边界,不能越位干预市场运行。任何对市场主体用能和排放行为的直接干预都会影响
碳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
按照碳市场运行全流程的管理需求,政府部门的职能界定与分工应采用白名单制度,形成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协调,财政、“一行两会”和其他相关部委分段负责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