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2009年,我国提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
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左右、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分别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和13亿立方米的目标;2015年,进一步提出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
碳强度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
为落实上述目标任务,采取措施持续落实“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完成碳强度下降年度目标。研究“十四五”期间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任务和
政策手段。积极研究并组织编制“国家自主贡献进展报告”和“本世纪中叶长期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持续推动地方开展各类低碳试点示范,鼓励地方制定低碳发展战略和政策。
2018年,我国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45.8%,基本扭转了温室气体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14.3%,为实现“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目标,落实到2030年的国家自主贡献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