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二氧化碳排放可以用来交易?

2019-9-12 11:16 来源: 大唐碳资产 |作者: 徐微

你眼中二氧化碳可能存在于空气中,或者用于制造小苏打、纯碱、尿素、铅白颜料、饮料、灭火器等地方,但是我们所说的碳交易并不是传统的二氧化碳产品的交易,而是让二氧化碳排放减排的权利在我们人为建造的交易市场中进行交易。

由于资源的稀缺性,产权一直以来是经济学界所重点讨论的话题,而二氧化碳就属于一种特殊的产权——环境产权,环境产权是指行为主体对某一环境资源具有的所有、使用、占有、处置以及收益等各种权利的集合。由于环境是一种公共物品,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和供给的不可分性,所以其产权主体属于全体人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导致了全球气候变暖,排放这些温室气体的主体虽然给外部带来了危害,却没有支付任何补偿,把本应由私人承担的成本转嫁到全社会承担,变成了全社会的成本,这样的行为在经济学角度被称为负外部性。

经济学家科斯指出:外部性问题引起的无效率,根本原因在于产权不明晰。解决外部性问题往往采用征税、补贴、排污权交易制度以及政府管制等方式,但是如环境问题产生的负外部性,企业自身将环境成本内化成自身成本的动力不足,往往由政府对于环境成本的规范和管理,比较常见的方法有:

1  政府管制。

即规定排放主体的排放量及限额,用政府的强制手段控制排放,但是政府管制可能出现统一排污标准所造成的市场非效率。

2   征税。

即政府按照一定的税率对排放企业进行征税。对于环境征税目前运用的庇古的理论,也就是所谓的庇古税。即由政府制定总的排污目标,通过排污征税、减排补贴和押金制度等手段来进行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更有效地配置稀缺的环境资源,其治理污染的全部外部费用由制造污染的企业和个人来承担,但是庇古税运用的前提是政府必须拥有足够的信息制定最优的税率,例如需要知道引起外部性和受它影响的所有个人的边际成本或收益,拥有与决定帕累托最优资源配置的相关信息,但现实中政府并不是万能的,很难拥有足够的信息,因此从理论上讲,庇古税是完美的,但实际的执行效果与预期存在相当大的偏差。



3   排放权交易市场。

实际上是政府建造了一个可以向企业拍卖排放污染许可证,并且允许排污权在企业之间进行交易的市场。排污权交易核心还是要产权明晰,根据科斯定理,只要产权明晰,人们就可以有效地选择最有利的交易方式,使交易成本最小化,从而通过交易来解决各种问题。

我们所说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就是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一种方式。如果把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权视为一种归属明确的权利,则可以通过在自由市场上对这一权利进行交易,从而将社会的排放成本降为最低。碳排放权交易的产生主要是为了解决全球变暖的问题。

      为了实现减排承诺,国际国内社会都进行了多种尝试。在《京都议定书》中,确立了国际排放贸易、联合履约和清洁发展机制三种碳交易机制。国际排放贸易是总量控制下的配额交易体系,联合履约和清洁发展机制两种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则可以用于抵消部分配额,相当于排放主体和减排主体都承担了相应的责任,国际层面的碳市场也正式出现在大家面前。由于有了交易市场,二氧化碳排放也被赋予了一定的经济价值,碳资产也就此产生了,所以强制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或者自愿排放权交易机制下,产生的可以直接或间接影响组织温室气态排放的碳排放权配额、减排信用额都是企业的碳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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