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无锡市
碳排放峰值研究项目向社会公开采购,择优选择单位参与该项目,现就相关情况做如下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谈判。
一、采购内容
项目内容:基于无锡市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人口增长趋势等因素,在全面掌握全市碳排放总量、构成以及重点企业、各区(县)碳排放现状基础上,综合分析能源领域碳排放,预测全市碳排放三种达峰情景,提出无锡市碳排放达峰年度及达峰路径。
项目预算:28万元;
项目完成截止日期:在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二、报价人条件
报价人参加本次公开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5、报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6、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报价人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价人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工程咨询、技术咨询类似范围);
②具有“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三、采购文件获取
请见附件无锡市碳排放峰值研究项目采购文件。
四、评审(谈判)时间
时间:2019年9月10日(周二)下午15:00;
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1号楼311会议室。
六、相关联系事项
请报价人在9月9日17:00前将报价单位名称告知以下联系人。
联系人:黄佳欢 联系电话:0510-81823471,18015338969。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