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累计减少碳排放居世界第一
新京报:近年来,我国在应对气候变
化工作中取得了哪些成绩?
李高:我国政府一直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采取了系列措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我们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积极采取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
节能提高能效等一系列强有力的
政策措施,初步扭转了过去一段时期
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
我们提出了到2020年和2030年的气候行动目标。据测算,2018年中国
碳强度比2005年下降约45.8%,超过了2020年碳强度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基本扭转了温室气体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4.3%,为落实到2020年和2030年的国家自主贡献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中国可再生能源投资位居世界第一,累计减少排放的二氧化碳也居世界第一。
可以说,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也促进了环境质量改善,服务和推动了经济高质量发展。
新京报:我们是怎么实现这个目标的?
李高:我们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在战略规划方面,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编制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将应对气候变化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
比如在碳
市场建设方面,2017年12月,我们正式启动了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确定了由湖北省和上海市分别牵头建设运营全国碳
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
北京市等其他7个省市共同参与系统建设和运营。目前,全国
碳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制度体系、基础设施、人员队伍等方面建设初见成效。
在低碳试点示范方面,目前已在不同发展水平的地区遴选了87个低碳省市、51个低碳工业园区、8个低碳城(镇)试点。试点地区相继制定低碳发展战略规划,并将其融入地方政府规划体系,许多试点地方提出了碳排放达峰目标和路线图。
此外,我们也注重减缓与适应并重,在适应气候变化方面,2013年发布了《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16年印发了《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遴选了28个城市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因地制宜探索适应气候变化的方法和路径,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不断提高。
新京报:我们在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上做了哪些工作?
李高:在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工作上,我国政府积极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多边进程,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巴黎协定》达成和生效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为《巴黎协定》实施细则的谈判发挥了重要作用。
与荷兰等国发起成立全球适应委员会,积极推动筹建全球适应中心中国办公室,为提高全球范围内的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还积极开展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为推动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