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发展低碳经济如何解决投融资问题

2014-9-11 08:30 来源: 国际融资

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减缓和适应行动、发展低碳经济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截至2009年12月,主要发达国家宣布的低碳经济发展计划的资金规模已经超过5000亿美元,但目前全世界每年节能减排融资缺口仍高达1700亿~3000亿美元。由于各国政府难以解决如此巨大的融资缺口,使商业银行、私营部门的投融资作用倍受重视。目前发达国家已经形成包括直接投资融资、银行贷款、碳排放权交易、碳期权期货等一系列金融工具为支撑的碳金融体系以及实行碳税收等经济激励措施,以此引导私人部门投资于有利于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

在构建碳金融体系促进节能减排方面,发达国家通行的绿色信贷规范――赤道原则(EPs)很有代表性。赤道原则由世界主要金融机构根据国际金融公司(IFC)和世界银行的政策引导而形成,是针对商业银行和项目融资而制定的有关社会和环境问题的一套自愿性原则,该原则为商业银行的项目融资提供了关于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的框架,已经成为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的国际惯例和项目融资的行业标准。2003年,欧美十家大银行宣布采纳赤道原则,保证融资规模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需有益于社会和环境。2006年之后,赤道原则经过修订扩大了适用范围,并在全球产生广泛影响。由于金融创新工具的多样化、资本市场的灵活性,美欧等发达国家可以利用碳金融体系的支撑使碳减排获得持续不断的融资,并从碳减排权中提高能效及可持续发展的收益。同时,由于产业政策导向的支持,总体上,发达国家的低碳企业的成长性较好、盈利能力较强,并往往在资本市场上受到投资者青睐。

随着全球碳减排需求和碳交易市场规模的迅速扩大,碳排放权将衍生为具有投资价值和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形成一种碳交易货币,并成为抢占低碳经济制高点的关键因素和未来金融创新的载体。根据世界银行的定义,碳排放交易是指一方凭购买合同向另一方支付以使温室气体排放减少或获得既定量的温室气体排放权的行为。由于《京都议定书》引入清洁发展、排放贸易和联合履约三个灵活机制孕育出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市场,使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的排放权成为一种新的商品在国际资本市场流通。据世界银行预测,2008~2012年间全球碳交易市场规模每年可达600亿美元,2012年以后全球碳交易市场年交易额将达到15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而成为全球最大的市场。

目前,国际碳市场按减排强制程度可以分为京都市场和非京都市场。京都市场即为强制性的减排交易市场,各国为了达到《京都议定书》中达成的减排承诺而开展碳交易。而非京都市场属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其中排放权的买方往往是一些做出自愿减排承诺的企业。典型的非京都市场是成立于2003年的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其准入条件较为宽松,只要符合规定的商业实体均可成为会员,现有来自于企业界和公共部门的会员200余个。近年来,发达国家的大型碳交易中心发展迅速,使发达国家在很大程度上掌握了碳排放交易价格的话语权,并有利于其在后《京都议定书》时代继续掌控国际政治经济的主导权。

征收环境税收也是发达国家促进减排,筹措减排保障资金的的重要举措,尤以英国的气候变化税最具代表性。该税法于2001年4月正式生效,并成为英国气候变化总体战略的核心部分。据易碳家了解到,英国政府将气候变化税收入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将所有被征收气候变化税的企业为雇员交纳的国民保险金降低0.3%;二是通过“强化投资补贴”项目,鼓励企业投资环保技术或设备;三是成立碳基金。碳基金是一个由英国政府投资、按企业模式运作的独立公司,成立于2001年。碳基金用于支持减排活动、技术革新和提升公私部门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碳基金作为一个独立公司,每年从政府获得资金,代替政府进行公共资金的管理和运作,同时通过严格的商业管理制度保障公共资金得到最有效的使用。碳基金的这种独特地位,有利于协调各方资源,共同培育低碳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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