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投资起源于欧美等经济发达国家,正在逐渐演化成为主流的投资策略。ESG投资在传统的以宏观经济、财政货币、公司财务指标、盈利效率等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引入环境(E)、社会(S)和治理(G)维度指标,并将其纳入整个投资决策。虽然ESG投资理念进入中国的时间不长,但日益受到中国机构投资人的广泛关注,相关
市场机制建设不断完善,这使得ESG投资在中国资本市场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趋势1: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政策陆续出台,为ESG投资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绿色金融政策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其中第45条首次明确提出“要建立中国的绿色金融体系”。同年,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行”)发布绿色金融债债券公告和《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成立。
2016年,人行联合七部委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该意见为全球首个比较完整的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框架,为中国绿色金融的发展给出了顶层设计。之后,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环境信息披露、绿色投资、绿色保险、环境权益交易市场等政策陆续出台,绿色金融发展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逐步落地,形成了有效的正向激励机制。
普惠金融政策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将“发展普惠金融”作为国家战略。
2016年,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指出了2020年之前中国发展普惠金融的目标,目标包括将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性、可得性与满意度,使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居于国际中上游水平等。
2017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国有大型银行要率先做到,实行差别化考核评价办法和支持政策,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问题。同年,银保监会印发《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实施方案》,要求商业银行从当前实际出发,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
2018年,人行发布决定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政策的公告,之后又多次发出降准公告。银保监会提出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的定义,作为监管重点引导支持的口径,并建立相应的统计指标体系,对这部分小微企业贷款,在监管考核、资本占用、不良容忍度等方面都有差异化的政策安排。财税部门对金融机构符合条件的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利息、保费收入实行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优惠,延续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
趋势2:《绿色投资指引(试行)》推出,倡导中国投资人践行ESG投资
2018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绿色投资指引(试行》,对基金管理人开展绿色投资活动进行全面指导和规范。
2019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提交《绿色投资指引(试行)》自测评估报告的通知,要求基金管理人提交绿色投资自评报告。
趋势3:中国金融市场开放进程加快,国际责任投资人带来先进的ESG投资实践经验
2018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修订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公开透明、操作便利、风险可控的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吸引更多境外长期资金投资境内资本市场。截至2018年末,共有289家境外投资者获得QFII资格。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2018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显示,2018年境外对中国证券投资净流入1602亿美元,较上年增长29%,境外对中国证券投资净流入上升。
2019年上半年,境外对中国证券投资(负债净增加)621亿美元,仍保持较高规模。7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宣布进一步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的11条措施。9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限制。随着中国金融市场开放进程深化,预计将有更多的海外ESG投资者进入中国,推动金融市场的ESG投资发展。
趋势4:本土责任投资人不断涌现,加速ESG投资理念在投资领域的普及
自2017年至今,中国本土机构投资人不断涌现。截至2019年9月末,中国已经有超过30个机构投资人加入联合国负责任投资原则组织UNPRI,主要为公募基金,还有少数保险资管机构、商业银行资产管理机构等。这些领先的本土ESG投资人从投资策略、组织架构、产品设计、人才储备等多个维度持续完善本机构的ESG投资框架,推动中国ESG投资发展。
趋势5:中国主权养老基金入市,其投资风格契合长期价值、责任投资理念
中国主权养老基金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为社会保险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及养老目标基金。2018年8月6日,首批养老目标基金获准发行。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于2018年10月公布《绿色投资指引(试行)》,其中第五条明确指出“为境内外养老金、保险资金、社会公益基金及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提供受托管理服务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发挥负责任投资者的示范作用,积极建立符合绿色投资或ESG投资规范的长效机制。”对中国社保基金作为长期机构投资者进行ESG投资做出了展望。社保基金资金的久期较长、规模较大,这一特性决定了社保基金的投资风格应以长期价值投资、责任投资为主。
趋势6:绿色债券发行引领全世界,促使ESG投资产品不断多样化
自2015年至2019年9月末,中国发行人在境内外发行绿色债券累计超过9000亿元人民币。2019年上半年,中国及全球绿色债券市场较为活跃。全球范围内,符合国际定义的绿色债券发行总额在上半年达到了1,178亿美元,这一数字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8%。中国发行人共计发行了1,439亿人民币(218亿美元)的绿色债券,实现了62%的同比增长,占同期全球绿色债券市场发行规模的16.72%,中国因此成为全球绿色债券市场的第二大发行来源。
趋势7:A股和H股ESG信息披露政策趋严,持续为ESG投资提供良好的信息基础
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9月发布新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强调ESG披露。统计数据显示,A股上市公司ESG/CSR报告发布数量持续增长,截至2019年9月末,26%的A股上市公司发布ESG/CSR报告。
香港联交所自2012年推出《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以来,不断提升ESG披露等级,2019年5月17日,香港联交所发布了“检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的咨询文件(简称“咨询文件”),拟从2020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实行修改后的《上市规则》及《ESG指引》。统计数据显示,H股上市公司ESG报告发布数量持续增长,截至2019年9月末,发布公司数量占全部上市公司的90%。
中国ESG投资市场发展依然面临挑战:
相较于全球ESG投资市场,中国ESG投资人数量较少、ESG投资规模较小,可供市场选择的ESG投资产品有限。
ESG投资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包括产品定价机制、本土化ESG评级、ESG投资效益评估、ESG投资报告等。
中国A股上市公司整体ESG报告数量较少;已经发布报告的上市公司在ESG披露质量上普遍面临定量信息不足的问题;中国上市公司在ESG信息管理上依然较大依赖于人工统计,不利于数据的完整、准确、及时;大部分上市公司尚未将ESG理念融入董事会治理,以及将ESG作为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工具。
安永建议ESG投资市场各方参与者群策群力,共同为建设完善的ESG市场机制贡献力量:
中国投资人有待进一步强化对ESG投资的理解和本土化实践,在公司整体投资机制之下构建和运行ESG投资机制(包括使命、目标、原则、策略等)。
中国ESG投资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需要政府监管部门、交易所、行业协会、评级机构、
第三方咨询机构、学术机构等各方的通力协作。
上市公司进一步强化ESG信息披露,包括披露内容、披露形式、数据可靠性等。
在针对上市公司ESG表现分析上,推出更加专业化、行业化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