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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网讯:目前,国际森林
碳汇市场是由京都碳汇市场和非京都碳汇市场构成。京都碳汇市场是在《京都议定书》的法定强制效力下以项目的形式开展的全球温室气体的交易市场,基于国际森林碳汇市场的碳汇价格确定京都碳汇市场的市场需求都是法定强制产生的,供求双方主要是《京都议定书》的签字国政府。京都碳汇市场依照《京都议定书》框架下允许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林业碳汇项目以抵消其部分温室气体排放量,清洁发展机制下的造林碳汇合作项目,实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林业碳汇领域内的合作和交易。这种交易实质上就是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先进技术设备,在发展中国家造林,由此获得经核实
减排量(简称CERs),以便帮助发达国家遵守他们在议定书中所承诺的约束性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也为发展中国家带来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非京都碳汇市场是相对于京都碳汇市场而言的,属于京都议定书以外的志愿市场,不受《议定书》规则限制。它主要是在京都规则的影响下,借鉴京都规则的相关成功经验,由政府、企业或其他组织为实现一定的减排目标或树立企业良好形象而设立并启动实施的区域市场。志愿市场上的交易不是受法律强制规范的,而是由道德约束的自主自愿的行为。随着国际社会对环境
问题的日益重视,保护环境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意识已经逐渐渗透到各界人士的思想中,志愿市场交易与同俱增,如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纽约、俄勒冈州、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等,都是在州政府立法下产生的交易;还有一些
交易是存在于企业之间的,如芝加哥气候交易所,这类交易是由企业联盟发起、企业之间相互认可的交易。由于志愿市场是一种自发的行为,缺乏规则公约的限制,市场中主要进行工业减排项目的交易,林业碳汇项目只占很小的比例。总之,无论哪种交易,政府的立法准备、严格的规则制度和计量监测标准等均是重要的基础。
京都碳汇交易市场与非京都碳汇交易市场最大的区别就是碳汇的需求方不同。京都碳汇交易市场是在《京都议定书》强制下形成的,《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国家是林业碳汇的重要购买者。而非京都碳汇交易市场包括私人“绿色’’公司、“绿色"投资企业、股东、关注环境质量和希望降低环境破坏成本的公共机构、私人保护组织、慈善家甚至一般公众。非京都碳汇市场的购买者都是出于自愿的自发行为,但是他们购买林业碳汇的动机和目的却不尽相同,私人保护组织、慈善机构和一般公众购买林业碳汇的动机仅仅是出于个人对环境保护的热衷,主要是为了保护森林资源,减缓气候变暖进程;投资公司的购买动机往往是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他们主要是看到全球气候
政策可能蕴藏的巨大商机而投资于成本较低的林业碳汇项目,期望获得碳汇信用并以此来获得利益。总而言之,他们的需求都不是强制产生的,而是出于他们的“志愿”行为。除此之外,由于不受《京都议定书》的强制约束,非京都碳汇交易市场的市场客体也不同,项目级碳汇交易一般由交易双方共同约定,准许市场下的碳汇交易一般由交易所统一规定。当然,由于市场客体不同,其中涉及到的具体的执行标准和交易原则、价格等也就不尽相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