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森林
碳汇交易还不是十分普遍,参与碳汇交易的方式也是非常有限的,其价格主要取决于国际性的碳汇交易所,如欧盟
排放权交易制和英国排放权交易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森林碳汇的供给者和需求者之间存在较大的价差,使交易中介获得套利机会,会大大降低碳汇交易效率。而且,由于信息不畅通会导致国内企业面临较大的碳汇交易的成本和风险。
森林碳汇的价格受国际
碳交易价格的影响较大,所以我们要重点考察我国碳交易价格现存的
问题。目前国内碳交易指导价不低于8.12欧元/吨,此外根据项目类型的不同,现价标准也会有所不同,成交价格一般在lO欧元/吨左右,而欧洲气候交易所公布的二级
市场价格,基本都在12欧元/吨以上,甚至达到20欧元/吨。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创造的森林碳汇只能被交易中介购买,而后再经过金融机构开发为碳交易权的金融产品、衍生产品及担保产品,以更高的价格卖给被强行要求温室气体
减排的发达国家中的各企业。碳交易中介机构从中获取大量套利收益,我国企业从交易中所获取的用于治理
碳排放的费用就大大减少了,从而影响我国企业对森林碳汇的供给,这实际上降低了碳交易治理碳排放污染的效率。
目前我国企业在全球碳汇交易市场中仍然处于纯粹卖方地位,国内很多碳汇交易企业对该领域的了解并不深入,再加上我国对碳汇研究开始的也比较晚,研究也不充分,在国际碳汇市场上没有充足的话语权,我国企业对于全球市场供需情况和其他碳交易项目的价格知之甚少,导致买方在成交价格方面占有绝对的优势,我国企业无法获得一个自由竞争条件下的国际市场价格,交易也不够透明和公开,只能被动地接受买方的价格。同时,交易的相关规则要遵循国际交易所的规定,由于国际经济的风云变幻其
政策的稳定性较差,都会给我国碳汇交易企业带来较大的风险。
在森林碳汇市场建设初期,受各方面信息和研究深度的影响,大部分的国内企业还没有购买森林碳汇的意识,更不会落实到购买行为,所以不会与国外买家形成竞争,现状仍然是只有国外买家充斥在我国林业碳汇市场上,买方垄断局面由此产生。买方在价格谈判中占有绝对优势,他们可以人为地降低碳汇产品的价格。从下图可以看出,市场处于竞争状态下需求数量应为Q2,但是在买方垄断的局面下,购买者会将减少以需求数量压缩到Ql,同时,对Ql单位的支付价格为Wl,显然低于竞争状态下的价格此外,由于买者有限,供给方相对较多,对于那些只考虑自身短期利益的供给很可能采取恶性竞争导致森林碳汇供给价格下降而让国外买方受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