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碳交易网讯,在
碳金融体系框架内,保险业承担着规避和转移风险的责任。如何把碳金融运行可能引发的风险纳入传统保险业的承保范围是低碳保险或说绿色保险发展的关键。低碳保险亦即环境责任保险,指以被保险人因从事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业务而造成环境污染应承担的环境赔偿或治理责任为标的的责任保险。低碳保险运行机制需要从制度安排、
政策引导以及保险产品和业务的创新多个层面推进。
首先,需要在建立低碳保险理念的基础上,实施相关部门综合协调配合的机制。低碳保险理念的建立是保险发展的前提与基础。因此,应当从外部环境上构建低碳保险理念,使投保人确立理性的投保意识,主动地参加低碳保险,承担社会责任,促使保险业健康发展。同时,实施低碳保险制度,某一单方面的力量都会显得极为薄弱,需要涉及低碳保险的多方面的合作与协调,如对涉及环保责任的保险,应由环保部门提出企业投保目录以及损害赔偿标准;保险公司开发环境责任保险产品,合理确定责任范围,分类厘定费率;保险监管部门制定行业规范,进行
市场监管。
其次,以制度安排与政策引导作为低碳保险运行的保障。要逐步健全低碳保险法律制度,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逐步制定有关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专门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细化有关责任事故认定、损失评估标准、保险保障范围、操作流程等具体内容;明确企业投保费用税前列支,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其投保意识和积极性,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
在低碳经济运行的初级阶段,可以采取政府强制规制与自愿相结合的制度。对污染严重的行业,如石油、
化工、印染、
水泥、
造纸、皮革等,应以立法形式将低碳保险明确为强制责任险;而在城建、公用事业、商业污染相对较轻的行业,政府应给予积极引导,使企业自愿购买低碳保险。在低碳保险风险的分散上,由于低碳保险与其他一般商业性保险相比风险很大,为分散风险,政府可以制订重点行业扶持政策,或由政府出面促使各保险公司联合承保,以进一步分散风险。同时还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给予低碳保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帮助其建立风险控制和防御体系。
再次,依托产品和业务创新,推动低碳保险机制的实施。低碳保险体系的建立,政策和制度层面的建立是其自身得以发展的重要保证,而低碳保险产品与业务的创新更是不可或缺。因此,在保险产品的开发、保险方法的选择、保险费率的测定、保险时效的界定等方面,均应以创新性思维策划和实施。保险公司应当以低碳保险的理念为基点,对高碳公司、一般公司、低碳公司还应实行差别费率,并且对每个区域的排污企业的排污程度不同实行可浮动的保险费率。这样不仅可以照顾到不同污染区域同污染程度企业的公平,同时还有利于促使企业不断地提高技术水平,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防范事故风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