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碳金融体系下的金融市场运行架构

2014-9-12 17:59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中国碳交易网讯:碳金融市场的运行架构是低碳金融体系构建的核心。中国作为碳排放权最大供应国,如何借鉴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的发展经验,逐步建立具有国际影响力、具有碳排放权定价能力的碳排放产权交易市场变得尤为重要。我国碳交易市场的运行应当参照美国杜克法则,推动农、林、牧、副、渔业等生态补偿类项目的发展,促进市场向工业补偿农业、城市补偿农村、东部补偿西部、高排放者补偿低排放者的方向发展。

       首先,要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构建基本市场要素。一是要培育碳排放权的供给者,包括项目开发商、减排成本较低的排放实体、国际金融组织、碳基金、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咨询机构、技术开发转让商等;二是要培育最终使用者,即履约买家,包括减排成本较高的能源业和农业、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天气敏感的行业;三是培育市场中介,包括商业银行、共同基金、养老金、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

       其次,开发碳金融市场交易产品,使市场中有足够的以碳排放权为主的原生产品,和以一系列创新性衍生产品为辅的金融产品。由于不同企业的排放量和减排成本不同,一些持有较多排放权的企业可以将多余的指标出售给排放权不足的企业,这类碳排放权可以作为一般核心商品由排放企业在碳金融市场上进行相互交易。除碳排放权外,还可以开发包括对天气风险进行分割、重组与交易的衍生金融品,如天气衍生品、巨灾债券、碳信用、工业损失保证及碳排放期货等等。

       再次,在碳金融市场类型选择上,应当有计划地通过政策引导先发展自愿减排市场,有条件的情况下过渡到发展配额碳交易市场。国际上没有减排义务或未签约的国家,自发在本国形成的碳交易市场即为自愿碳减排市场,市场内参与交易的企业多以实现碳中和为目的,即购买的碳排放量用以补偿自己生产活动中产生的碳排放。据易碳家了解到,配额碳交易市场是履行减排义务的国家中,由管理者规定各个市场总碳排放额度,并在各个参与者之间进行分配,超额完成任务的国家买进超出的额度。由于我国属于没有减排义务的国家,在当前状况下应当通过政策引导发展自愿减排市场,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过渡到发展配额碳交易市场。

       最后,确定包括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在内的碳金融市场运行机制。

       1、碳金融市场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在我国,碳排放权供给多,价格机制还不完善,因此应当建立适当的价格机制,使碳排放权的价格随着市场供求的变化,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在这种联系和变动中,使碳排放权供求趋向一致,价格与价值趋向一致。

       2、碳金融市场供求机制是市场机制的主体。我国应当构建适当的供求机制调节碳排放权的总量平衡、结构平衡、地区之间的平衡、时间上的平衡。

       3、碳金融市场竞争涉及排放权买者之间的竞争、卖者之间的竞争与买卖双方的竞争。在碳金融市场发展的初级阶段,应当规范各方的市场行为,制止保护主义、不正当竞争及垄断等行为的发生,使其向良性方向发展。

       4、碳金融市场风险机制是碳排放同盈利、亏损、破产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作用的机制。碳交易市场作为新兴市场,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我们可能面临因“后京都时代”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政策走向对今后全球碳交易市场产生影响而形成的政策风险;面临因一级市场上的恶性价格竞争和二级市场上排放权交易价格的变动而形成的市场风险。为防范这些风险,我们需要构建一个包括参与主体、设立碳基金、机构投资者培育、排放权期货等金融衍生品的推出、交易所制度完善、信用评级、风险评估与管理框架以及监管体系在内的多维度全方位风险防控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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