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咨询子项目
用能权交易方案编制研究
合同任务大纲
一、项目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2016 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方案》,在
浙江省、
福建省、
河南省和
四川省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并就初始用能权分配、交易体系、交易系统(平台)、履约机制等核心
问题做了总体部署。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具有较强的
政策导向性,充分发挥了
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有助于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有助于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实现。
为及时总结凝练用能权交易试点的经验、做法和制度,本项目将对用能权交易制度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研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设计方案,做好制度的顶层设计。通过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推进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市场化之路。
二、项目目标
本项目的主要目标是:提出用能权交易的顶层设计方案,编制可操作性强的《全国用能权交易管理办法及市场建设方案》(建议稿)。
三、项目任务
(一)编写用能权交易相关研究成果综述
1. 完整的汇总并梳理用能权交易和
碳交易相关的国家和地方层面的研究项目。对各项目和各子课题的成果产出开展广泛调研,并向项目办移交全部课题的成果产出。
政策研究项目或课题的调研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地方用能权交易试点的相关研究课题、地方碳交易试点的相关研究课题、支持国家层面用能权交易和碳交易相关政策和标准出台的各研究课题,国内政府资金和国际资金支持的其他相关项目或课题等。咨询方应完整搜集国内与用能权交易和碳交易有关的研究项目和课题的全部成果产出。
2. 调研碳交易制度在试点地区的实施情况,与地方政府、企业和
第三方机构人员沟通,梳理反馈意见。研究碳交易制度对试点地区企业
碳排放量的影响等实施效果。
(二)调研用能权交易试点,测算潜在市场规模
1. 追踪研究并总结分析浙江省、福建省、河南省和四川省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在初始用能权分配、交易体系、交易平台、履约机制、监督管理等核心制度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情况;研究分析各省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研究交易中主要影响因素;研究用能权交易对“双控”目标的影响。
2. 调研用能权交易的需求,对各省新建项目、富余
节能指标和市场总量进行分析预测,测算用能权交易的潜在市场规模。
(三)研究能耗总量指标的置换或调配机制
1. 调研能耗“双控”目标考核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等现行政策在各地区的落实情况和需求,研究并提出跨地区总量指标交易的机制和方法、新增项目用能指标配额的分配与获取方法、企业用能权配额(或节能目标)与政府节能考核指标衔接等机制。
2. 研究并提出新增项目用能指标置换或调配的具体实施方案及工作指南,解决企业节能目标或新增项目用能指标与政府节能目标考核联动、跨地区指标置换或调配等问题,指导地方政府开展工作。
(四)设计并提出用能权交易的制度框架和实施机制
从理论层面研究并明确用能权交易的基本原理和制度特征,开展相关经济学研究,作为用能权交易制度的科学性基础。在此基础上初步设计交易规则,提出建立用能权交易制度的总体思路和实施路线,包括:
1. 用能权交易制度的理论分析(基本概念、实现能耗总量控制的原理和经济学分析)、制度特征和发展趋势。
2. 用能权交易的制度设计(总体构想、法律
法规体系、政策框架、交易规则、发展路线图)。
3. 用能权交易的行政规制、市场化机制和商业模式。
(五)提出并优化全国用能权交易的顶层设计方案
结合我国能耗“双控”和碳交易的实践,研究提出建立我国用能权交易制度的总体思路;研究提出我国初始用能权分配、交易方式与规则、交易平台设计、履约机制等用能权交易顶层方案设计;研究提出政策框架、发展路线图等用能权交易的管理体系顶层方案设计;提出与碳交易的协调机制。
顶层设计方案可能包括的组成部分有:
1. 用能权交易覆盖范围、分配和履约机制
2. 用能权交易立法研究
3. 注册与交易平台
4. 配额的交易规则和价格机制
5. 监管机制、仲裁机制、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机制
6. 企业如何参与交易、企业负担、市场公平性和透明性等问题
7. 能源的测量、报告与核证(
MRV)(需要与中国能效市场机制项目其他课题的成果产出相协调)
8. 用能权交易试点实施指南
9. 与碳交易的协调机制
(六)编制可操作性强的《全国用能权交易管理办法及市场建设方案》(建议稿)
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起草《全国用能权交易管理办法及市场建设方案》(建议稿),作为启动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的核心文件,指导和初步规范全国用能权交易工作。
本项目在工作过程中,咨询方应及时公开发布各阶段性成果产出,并听取有关部门、地区的意见和建议;咨询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将参与其他有关课题的评估等工作,并为项目办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四、项目产出
总报告:
《全国用能权交易实施方案研究报告》
附件报告:
1. 《用能权交易现有研究和试点调研报告》
2. 《“十三五”末及“十四五”全国用能权交易潜在市场规模测算报告》
3. 《基于能耗总量控制情景下的新增项目用能指标置换或调配实施方案及工作指南》(建议稿)
4. 《全国用能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市场建设方案》(建议稿)
五、进度要求
1. 自合同签署日起 1 个月内,提交《启动报告》。
2. 自合同签署日起 5 个月内,提交《用能权交易现有研究和试点调研报告》(终稿)。
3. 自合同签署日起 10 个月内,提交《“十三五”末及“十四五”全国用能权交易潜在市场规模测算报告》(终稿)、《基于能耗总量控制情景下的新增项目用能指标置换或调配实施方案及工作指南》(建议稿)。
4. 自合同签署日起 12 个月内,提交《全国用能权交易实施方案研究报告》(初稿)、《全国用能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市场建设方案》(建议稿)。
5. 自合同签署日起 16 个月内,提交全部成果产出的终稿。
6. 自合同签署日起 18 个月内,提交以上成果产出主要内容的英文版报告,并在项目执行期间及时公开发布各阶段性成果产出。
六、项目预算
本项目合同预算不高于 30 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