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国际社会通过了《巴黎协定》来面对气候变化的挑战,但是如果想要达成这些目标,全球不仅需要提高投入低排碳产业的资源,更要同步降低投资化石燃料等高排碳产业。根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的报告,要达到1.5°C目标,从2016到2035年之间,全球每年必须投入约2.4万亿美元,来改善能源系统,相当于2.5%的全球GDP。
为了解决资金需求的
问题,联合国气候变化纲要公约(UNFCCC)特别在《巴黎协定》第二条Article 2(1)(c)中特别加入相关的条文,要动员政府及私部门的资金,来支持气候变化所需要的资源。
欧洲开发银行、OECD、International Renewable Energy Agency 讨论如何融资能源转型(图:易淇馨)
各国财政部结盟 发布圣地亚哥行动计划
这次在COP25上,由芬兰与智利所主导的财政部气候联盟于会议第二周初期,联合了总共51个国家的财政部,共同发表一个“圣地亚哥行动计划”(Santiago Action Plan,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来实践巴黎协定第二条Article 2(1)(c)的
政策。
究竟“圣地亚哥行动计划”在做什么呢?其实计划目的很清楚,就是要让各国在制定经济和财务政策之际,能将气候变化的因素纳入考量。因此,这个行动计划的成立,给了各国一个互相交流经验的平台。像计划发起人芬兰财政部长Mika Lintilä,在致词时就强调:“透过各国财政部之间的合作,我们能够累积更多专业知识、寻求因应气候变化的可行解决方案。”,而世界银行总裁Kristalina Georgieva也认为在全球转型至低碳排、气候调适过程中,财政部扮演的角色至关重要。
各国10月在美国讨论圣地亚哥行动计划(图:Climate Action Peer Exchange)
圣地亚哥行动计划 从公布目标开始
目前,行动计划已依据“赫尔辛基原则”制定出六大目标,主要可以整理下面三点:
2. 促使国内总体经济与财务政策,能有助于减缓及调适气候变化
3. 提升私部门资金在气候减缓(mitigation)与调适(adaptation)中的角色
为了达成上述的目标,行动计划希望政府所制定的预算,以及投资与采购的策略,都应该能符合减缓或调适气候变化的需要。此外,由财政部门带头积极执行低碳投资,这是能向
市场释放讯号,鼓励私部门的资金投入气候变化相关的投资计划。同时,财政部门也能帮助投资人找出气候变化所带来的投资风险和机会,再进一步找寻控管风险的方法。如此一来,因应气候变化所需的资金来源就不仅限于政府支出,而是能纳入更多私部门的资源。
回头来看,今年COP25会议上,行动计划所公布的六大目标只是一个开端,未来预计所有签署的国家将轮流举办一连串的会议及工作坊,针对行动计划的内容做出更详细的讨论,值得关注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