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第25届缔约方会议(COP25)在西班牙马德里正式开幕。会议讨论有关形成《巴黎气候变化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全面实施的若干事项。作为一名关心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青年学生,笔者高度关注此次会议。在本次会议之前,欧盟提出了新的
减排目标,即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将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40%,并力争实现2050年
碳中和。其中芬兰更是提出于2035年实现碳中和并引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对此,笔者系统梳理了芬兰新减排目标的背景与温室气体排放现状,并结合芬兰富腾公司战略转型经验,分析芬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可行性并提出有关建议。
一、背景
1992年5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公约》,约定通过行动使大气温室气体浓度维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1997年,《公约》缔约国达成《京都议定书》,就第一阶段全球温室气体减排行动达成一致,该协议于2005年正式生效。2015年9月,联合国193个成员国在纽约峰会上达成了包括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廉价和清洁能源、可持续城市和社区等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提出以综合方式彻底解决社会、经济和环境三个维度的发展
问题,转向可持续发展目标。
2015年12月,缔约国在巴黎达成协议,以把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低于2°C之内,并努力将气温升幅限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1.5°C之内,同时认识到这将大大减少气候变化的风险和影响。全球将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峰,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而此次COP25会议将在前几次会议的基础上研讨落实《协定》。
值得关注的是,COP25会议之前,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了《排放差距报告》(2019年度),系统地分析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与设定目标之间的差距。报告指出,即使当前《协定》下所有无条件承诺都得以兑现,全球气温仍有可能上升3.2°C,带来更广泛、更具破坏性的气候影响。若将升温幅度限制在2°C内,2030年的年排放量必须在各国无条件的国家自主贡献减排目标的基础上,再减少15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即各国目标须在《协定》基础上提升3倍。若要实现1.5°C的目标,则须减少32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具体到年减排幅度,则意味着从2020年到2030年,若要实现1.5°C目标,每年须减少7.6%的排放量;而实现2°C目标对应每年2.7%的减排量。这意味着,各国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须提升至少5倍才有可能实现。欧盟还在会前专门宣布了全球气候变化紧急状态令,以号召全球加速应对行动。
芬兰是位于北欧的欧盟成员国,其国土面积为33.8万平方公里,约为中国的3.5%;总人口550.3万,约为中国0.39%,国内生产总值(GDP)约2060亿欧元,人均GDP约3.74万欧元(位居全球第17位);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占比为:2.5%、26.9%和70.6%,因此,芬兰是一个以第三产业为主的发达经济体。
1、芬兰能源生产消费结构
根据芬兰统计局最新能源生产和消费报告,2018年芬兰能源消费总量继续增长约2%;木质燃料、核能、水能、风能等本国非化石能源各占比27.14%、17.29%、3.43%、1.52%,合计占比约49.37%,还未过半;油、煤炭、天然气、泥炭等化石能源各占比22.43%、8.21%、5.48%、4.48%,合计占比约40.60%;此外,
电力尚不能完全自主供应,进口电力占能源消费总量5.20%(见表1)。因此,芬兰进一步降低化石能源占比任务艰巨,势在必行。具体来看,主要用于
交通用能的石油在能源消费总量占比仍较高,交通电气化应为下一步的重点。煤炭(含泥炭)是芬兰的第二大化石能源消费,同样值得关注。
表1 芬兰2017-2018年度能源消费结构
根据芬兰统计局最新电力与热力生产消费报告,2018年芬兰电力生产与进口总量约为87467 GWh;其中进口电力19936 GWh,占总量约22.79%。本国生产电力中,冷凝式煤电仅占纯发电量10.39%,可见纯发电清洁化程度高;热电联产发电量为21836 GWh,这两者共占本土发电量比高达39.37%。纯热力生产与热电联产分别使用燃料量为92033 太焦、402261太焦,分别约占燃料使用总量的16.89%、73.84%,共占约90.73%(见表2)。因此,未来低碳化供热应该成为重点,如清洁电力供热。
表2 芬兰2018年电力与热力生产消费结构
2、芬兰减排新政策目标分析
芬兰提出了2035年实现碳中和的新行动目标。但作为欧盟成员国,芬兰必须首先实现2030年欧盟温室气体新减排目标,即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40%,从现状看,2018年芬兰能源部门的温室气体排放约422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是温室气体第一大来源,而能源部门中工业过程和交通位居前二。(见表3)
表3 芬兰各部门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根据欧盟统计局数据,2017年欧盟排放406679.404万吨温室气体,相比1990年基础上减排21.7%,27年时间内完成《协定》约定减排40%任务的55%。这意味着,剩余13年欧盟须再完成目标的45%,任务艰巨。其中,芬兰净排放35,00.953万吨,相比1990年基础上减排20.5%,低于欧盟完成情况(见表4)。而芬兰统计局最新报告显示,其2018年温室气体排放不降反升,增长约2%。
为实现该新目标,芬兰政府表示将修订立法,承诺将不依赖于通过从其他国家购买
碳信用额来抵消
碳排放,并增加对铁路基础设施的投资。在能源方面,芬兰政府将通过实施能源税收改革、有关燃烧木材和其他生物质发电的新规定、在2029年禁止使用燃煤能源、建设新核电机组等行动来达成该目标。
总体来看,按目前情况,芬兰完成欧盟第一阶段任务已很艰巨,而若要实现其设定的2035年碳中和的新目标,则须作出更多改变。具体来看,推进电力替代和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是实现该目标的关键路径。2018年,芬兰工业部门、交通部门温室气体排放分别为1870万吨、1170万吨,占不含 LULUCF部门的排放量的比例约为33.16%、20.74%,
碳汇却减少至980万吨(相当于温室气体排放量的17.38%),要实现碳中和,所有部门产生的碳排放量就不能超过该碳汇量,即要求实现在2018年碳排放总量减排83.62%。显然,芬兰碳减排压力进一步增大,政府须要在加大碳汇量的同时加速非化石能源发展。
经测算,使用非化石能源资源替代煤炭的措施推进电力无碳化,以及交通电气化替代石油,则相当于替代化石能源336296太焦,新增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需求约30827GWh,如全部由核电提供,则相当于2018年核电发电量需再增长141%。
结合芬兰能源转型政策与相关规划,国际知名商业评级公司惠誉对芬兰未来十年的发电结构进行了预测。报告显示,芬兰总发电量将进一步增长。其中,煤电发电量将持续减少,从2017年的5.876%减少至2028年的1.427%;核电发电量占比则有较大提升,将从2017年的32.862%增长至2028年的39.611%;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稳步上升,从2017年的26.4%增长至2028年的31.8%。
从现有预测看,发电结构的改变尚不足以支撑其目标,仍需在交通电气化、供热清洁化等方面加快进度。笔者注意到,富腾公司在该方面做出了有益尝试,制定了可持续发展战略,包括提高效能和产业转型、为城市设计可持续发展方案、加大太阳能与风能投资,以及发掘新的能源投资机会等,并实施了系列举措。一是积极推动发电低碳化:在北欧国家建立最大的屋顶光伏组合系统,在瑞典、挪威和俄罗斯开始投资风电,并在Oslo的垃圾电厂开展CCS的中试,其在欧盟境内的电力生产单位碳排放仅为26g每千瓦时,零碳排放发电量约占其在欧盟区域发电量的96%,成为欧洲知名的清洁能源发电商与平均度电碳排放最低的生产商之一;二是积极推动能源综合利用:在北欧开展最大的需求侧灵活性智慧供热工程、住宅类远程热水控制供应,为客户提供了降低NOx排放的燃烧解决方案,并在研发方面投入5600万欧元;三是推动交通电气化:在瑞典-挪威-芬兰高速路完成第一个电动汽车快充站、并购欧洲最大电动汽车充电网络服务商plugsurfing,将充电
市场扩充至欧洲24个国家。
三、结论和建议
尽管芬兰在应对气候变化上表现出雄心壮志,但以目前的情况,其现状与目标相距甚远,实现路径还须进一步落实。芬兰作为一个发达国家,经济总量相对较小,第三产业发达,第二产业占比较小,其应对气候变化的转型难度尚且如此;我国作为全球第一大温室气体排放国、第二大经济体,实现碳中和的能源转型将压力更大、要求更高,须提前做好分析设计,加大
节能并加速电气化与化石能源的退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仅靠政府部门是不够的。能源企业也须在这一方面表现出更强的决心,做出更大的努力。在低碳转型方面,可以借鉴富腾公司的经验,主动作为,制定更积极的转型战略,共同推进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