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配额调整办法规定

2014-9-14 10:43 来源: 易碳家

已按照本办法完成了配额核定的重点排放单位,如果提出了配额变更申请,市主管部门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确有必要的,在次年履约期前参考第三方核查机构的审定结论,对排放配额进行相应调整,多退少补。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