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迫他国承担减排责任 法国祭出“碳关税”
因为《定都议定书》只对发达国家的碳
减排做出具体要求,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水平,并没有对发展中国家的
碳减排做出规定。但是随着中国、印度等体量较大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的增长,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大国不承担碳减排责任产生了“抱怨”。在2005年后,法国打算对中国在内的不实施碳减排交易限额的国家征收碳关税。
2006年,法国前总统德维尔潘在肯尼亚罗毕召开的第12届联合国气候大会上提出“碳关税”概念,他建议对没有签署《后京都议定书》的国家工业产品征收附加税。
2007年1月,法国政府要求美国签署《京都议定书》和《后京都议定书》,警告美国若不签署该协定,将会对来自其国家进口产品课征商品进口税。2009年6月,法国前总统萨科齐将碳关税的讨论升级,建议若哥本哈根气候大会没有达成一致,则考虑将“碳关税”作为一种机制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这么着急推进“碳关税”,法国也是为自己的利益考虑,因为美国和中国都不在《京都议定书》实际减排之列,欧洲公司却要为碳减排单方面支出资金,所以推行“碳关税”就是要确保进口产品与本国产品承担相同的气候变化缓解成本,间接的让发展中国家承担碳减排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