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8日,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交流、促进合作,共同推动环境交易
市场发展,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
深圳、
河北、
山西、内蒙、
辽宁、
四川、
贵州、
云南和
青海等地的环境交易机构在北京共同发起成立“中国环境交易机构合作联盟”。北京环境交易所董事长杜少中主持联盟成立会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气候变化司苏伟司长出席会议,并对联盟成立给予高度评价。环保部环境规划研究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王金南,清华大学教授、联合国
CDM理事会原主席段茂盛出席会议并介绍了国内环境交易制度的最新进展。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展环保市场,推行
碳排放权、
节能量、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环境交易市场面临着广阔的发展前景,成立中国环境交易机构间合作联盟,可以从市场层面推进跨地区务实合作,建立各交易机构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行业交流自律,促进信息共享,开展研究提出建议,维护市场良性发展。
苏伟司长说,此时发起成立中国环境交易机构合作联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也非常及时。环境交易都是新事物,需要不断探索和积累经验。联盟成立后可以发挥重要的交流职能,为下一步合作打下坚实基础,这无论是对于华北地区
碳市场合作,还是对今后建立全国碳市场,乃至其他环境交易市场,都具有重要意义。刚刚过去的2013年是中国碳市场建设的关键年,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和天津5个试点地区相继开市交易,标志着中国本土碳市场的正式建立。
会上,联盟成员代表讨论并原则通过联盟章程,就联盟运作机制达成共识。联盟实行轮值主席制,一致推选北京环境交易所董事长杜少中出任联盟首任轮值主席。联盟设秘书处,组成单位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等地的环境交易机构,推选北京环境交易所总裁梅德文为秘书长。联盟日常联络办公室设在北京环境交易所。联盟成员可自愿加入或退出。联盟聘请王金南副院长,段茂盛教授为联盟顾问。
与会交易所代表在讨论中表示,希望联盟坚持创新性、自律性原则,以
碳交易为起点,逐步在排污权交易、节能量交易、水权交易等更广泛的环境交易市场领域加深合作,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共同推进全国环境市场的建设,为推进智慧绿色循环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承担起应尽的责任。
联盟成立前一天,北京、天津、山西、河北、内蒙、辽宁等地的环境交易所代表还举行了“华北及周边地区环境交易机构研究与合作座谈会”,希望促进华北及周边地区在环境交易及低碳转型方面的合作。这是继2013年11月28日北京碳市场开市当天,京津冀晋蒙鲁六省市发展改革委签订跨区域碳
排放权交易合作研究协议后,市场层面响应政府号召,为建设区域性环境交易市场,推动全国环境交易市场发展的又一重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