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气候行动的关键一年
在2015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达成的《巴黎协定》提出,将全球平均气温控制在比工业化前的水平高2℃之内,并为升温1.5℃之内而努力。而就在今年大会举行前,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的2019年《
碳排放差距报告》指出,为实现未来十年全球升温控制在1.5℃的
减排目标,各国的集体目标必须比当前水平提高5倍以上。这一数字让各国压力倍增。
“2020年是气候行动的关键一年。”郭虹宇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面对巨大的减缓与适应差距,各国亟须增强2020年前的气候行动,发达国家需落实到2020年每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资金支持的承诺;同时各国亟需在2020年公布其更有雄心的国家自主贡献方案(NDC),以及2050年长期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
但在郭虹宇看来,由COP25主席、智利环境部部长Carolina Schmidt女士于闭幕前一天(12月14日)提供的COP25及CMA2决议草案未能体现以上几点,在接近一个小时的盘点会议中,没有任何缔约方对草案表示支持。基于各缔约方的反馈,最终的决议文本更新为,大会对各缔约方到2020年前的减排行动距离实现2°C乃至1.5°C温升控制目标的巨大差距表示严重忧虑,并再次强调弥合差距的紧迫性。并“忆及”每个缔约方在更新NDC时需比现有NDC更进一步,体现其可能达到的最高雄心水平,并体现基于各自国情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与各自能力。
此外,郭虹宇表示,各方也不应忽略增强2020年前气候行动的重要性。“各缔约方需要充分盘点2020年前的气候行动,发达国家缔约方还需要继续增强行动力度,充分落实到2020年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气候资金的目标,并加强对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转让与能力建设相关的支持。”
“对中国来讲,我们期待中国也能在2020年公布更新的、更具雄心的NDC,逐渐弥合与《巴黎协定》长期目标的差距。”郭虹宇表示,“作为可再生能源及电动汽车发展大国,中国具有加速能源转型、提升能效、促进
交通电气化以及增强各领域适应行动的潜力,若能转化为实质的增强目标与行动,将有助于中国更快地迈向气候友好的可持续发展未来。”此外,中国作为气候脆弱性较高的国家,采取增强的气候行动也将有利于降低未来适应气候变化的需求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