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协定》第六条实施细则谈判仍未达成共识
对于参加了五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郭虹宇来说,印象最深的是2015年巴黎气候大会。“因为在这次大会上见证了190多个国家通过了一份新的全球气候协议《巴黎协定》。这标志着全球气候治理从自上而下进入了自下而上的模式。”
而本届大会最艰难的议题则是完成上届大会遗留的《巴黎协定》第六条实施细则的谈判,这也是本次会议最艰巨的议题。据悉,《巴黎协定》第六条第2款指出,缔约方之间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合作,使用国际转让的减缓成果来实现国家自主贡献,并要求这些合作应促进可持续发展,确保环境完整性和透明度,并确保避免温室气体
减排量的双重核算。第4款和第8款则进一步要求建立国际
市场机制和非市场机制来帮助各缔约方落实NDC。
“第六条建立的机制旨在实现全球排放的全面减缓,且其部分收益要援助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特别脆弱的发展中国家缔约方支付适应费用。”郭虹宇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而各方在避免双重核算、《京都议定书》下的减排量是否应被允许用于2020年后的国际转让,以落实买方国家的NDC目标、份额收益安排以及促进维护人权等关键
问题上仍存在分歧。”
据悉,在谈判第二周期间,为了确保《巴黎协定》第六条谈判达成稳健且富有雄心的成果,多个国家发起了名为“圣何塞原则”的倡议,提出《巴黎协定》第六条实施细则应有助于确保环境完整性并最大程度体现减缓雄心、市场机制应促进实现全球减排、应禁止2020年前产生的《京都议定书》下减排量用于2020年后减排核算、避免双重核算、配额分配方法和基准线的设置、应促进落实国内NDC并有助于落实1.5℃目标等要求。截至当地时间12月15日凌晨,共有31个国家宣布支持该倡议。
不过令人失望的是,因各方分歧严重,本届大会并未就《巴黎协定》第六条实施细则谈判达成共识,将留待明年附属机构会议及COP26继续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