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伊始,全国碳市场回顾与展望

2020-1-2 20:50 来源: 碳市场研究中心 |作者: 中碳能投

2019年在充实与忙碌中度过,在生态环境部的领导下,全国碳市场建设有了飞跃性的进展和长足的进步。总结过往才能走得更远,让我们一同回顾2019,展望2020。


★ 2019年碳市场大事件 ★

1、2019年1月1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19〕71号)》。
要求各省级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和第三方核查机构完成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及制定监测计划、第三方核查、复核与报送等相关工作。
标志着全国碳市场2019年度的工作正式启动,是各省、自治区开展工作的信号。

2、2019年3月22日,国家碳市场帮助平台发布“单位热值含碳上限值、碳氧化率确定”的专家解答。
燃煤的单位热值含碳量没有实测值的企业,将不分煤种,取本平台提供的高限值33.56tC/TJ。碳氧化率没有实测值的企业参考IPCC 燃烧的碳氧化率缺省值,取碳氧化率高限值100%。
标志着国家在核算方法上趋于严格的趋势,并鼓励企业开展元素碳实测工作的政策导向。

3、2019年3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暂行条例进一步规范碳排放权交易,要求管理权限“集中”,配额管理“协同”,市场逐步“放开”,履约周期“延长”,惩罚措施“明确”。
标志着碳排放管控举措由政策层面上升为法律层面,立法层级提升至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

4、2019年5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19〕528号)》。
要求各省级主管部门报告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做好配额分配、系统开户和市场测试运行的准备工作,并启动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的开户工作。
标志着全国碳市场基础支撑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为全国碳市场履约交易奠定架构基础。

5、2019年9月2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2019年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含自备电厂、热电联产)二氧化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试算版)说明》。
要求各省级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配额试算,填报行政区域内发电行业各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分配相关数据,并将配额试算结果于2019 年12 月6日前上报生态环境部对气候变化司。
标志着全国碳市场技术规范体系进一步完善,为发电行业履约交易提供理论依据。

6、2019年10月23日,生态环境部举办“碳市场配额分配和管理系列培训班”,历时一个半月,在全国15个地市连续举办8期17场。
本次系列培训班是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以来,最具规模和影响力的一次盛会,80余位各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190余位各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30余家支撑单位,以及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超过2500余家发电行业的4400余学员参与到本次培训。
标志着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为发电行业开展实质性履约交易提供人才及经验支持。

7、2019年12月2日,在西班牙马德里举办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5次缔约方大会(COP25)。
大会继续推进《巴黎协定》第六条市场机制(国际碳市场)细则的谈判进程,并在性别与气候变化、损失与损害华沙国际机制的程序性成果、海洋与气候变化以及长期全球目标的阶段性评估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
“中国角”边会上,我国分享了中国碳市场建设的近期成果,加快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重点单位碳排放报告、核查和配额管理,进一步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向世界展示了中国推动全国碳市场建设的坚定意志与强大执行力。

8、2019年12月1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9】22号)》。
暂行规定明确了会计处理原则,新增了“1489碳排放权资产”科目,简化了财务处理流程,并规定了财报列示和披露准则。为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提供了规范和参考,提高了碳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与可比性。
标志着全国碳市场财务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为全面开展履约交易提供财务规范保障。

★ 2020年中国碳市场展望 ★

一、预计工作安排

(以上内容均为预测,具体以实际为准)

二、全国碳市场展望

全国碳市场,在经历过2019年加速推进后,2020年进入启动交易的最后冲刺。

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更加积极的参与到全球治理、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中,因此在全国碳市场建设方面有着坚定的意志和强大的执行力。

考虑到2019年12月马德里气候变化大会前全国碳市场建设有过一次急加速,在1个半月内完成了8期17场次的全国发电行业相关人员能力培训。且在气候变化大会结束后的几天发布《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明确会计处理原则。在2020年12月的格拉斯哥气候变化大会前,我国有着极大的可能再次加速全国碳市场建设进展,即以更快的速度正式启动全国碳市场,开展配额实质性交易,向世界展示中国速度与大国担当。

交易在即的全国碳市场展望如下:

1、数据核算趋于严格

全国碳市场旨在运用经济学手段促进节能降碳,准确的数据采集是市场良好运行的基础。

据统计,接近2/3的企业没有开展元素碳实测工作,使用缺省值,然而,2019年生态环境部已将缺省值设置为最高限值。即鼓励企业开展元素碳实测工作的政策导向,要求企业提高数据采集与管理能力,将更能准确反应排放实际的数据进行上报。另外,第三方核查前后的数据有超过9成的企业不一致,这不仅表明企业没有足够的方法和经验去优化自身的数据信息,更反映出国家日益严格的数据核算要求与企业相对缓慢的碳管理建设之间的矛盾。

2、交易价格更难预测

据试点地区碳市场交易经验,初期配额价格波动明显难以预测,全国碳市场交易开启后预测难度更大。

交易初期,企业对政策解读与理解差异较大,且作为芸芸交易中的个体,企业不具备广泛获取市场风向和交易倾向的能力,无法站在更高的市场维度制定交易策略。因此,企业对市场的预期不一,甚至会出现个别企业的“失策”交易而引起的整体价格走向变化。当众多影响因素耦合,便形成初期交易市场的波荡起伏。而全国碳市场参与企业数量远多于任何的试点市场,则波动只会更甚,需要丰富的交易经验与知识储备才可应对。

3、企业间不对称竞争

全国的碳市场交易,是一个“新手”与“老手”之间的不对称竞争,马太效应显著。

一方面,绝大多数企业并未经历试点碳市场的履约交易洗礼,缺乏实战经验,即使相同的企业经营状况,相比试点地区发电企业,很难做出更具经验的碳交易策略,在交易市场上处于弱势。另一方面,部分企业早先布局,健全完善了碳排放管理体系,有着完善的碳排放组织机构和责任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流程规范,管理闭环;同等企业经营状况下,在配额数据上便已占据优势,不对称竞争进一步扩大。然而,对已有相关经验的试点地区企业亦不可掉以轻心,全国碳市场的政策不同于试点地区且瞬息万变,策略不能全盘照搬,还需持续学习,跟紧形式。

2020年的全国碳市场,作为大国责任与担当的载体,定会竭尽全力冲开正式交易的大门。

古人云,“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愿发电行业的先行者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2020年中,积极应对,抢占先机,运筹帷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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