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到2019年的30年间,政研中心作为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宏观决策和管理支持机构,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环境与经济关系、环境法治、排污许可制、环境社会治理、环境健康风险管理、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国际环境
政策比较等重点领域深入研究,形成了一系列政策研究专报、学术文章等成果。经在政研中心工作过、且具有高级职称或副司级职务以上的70名研究人员自荐确认,选取了70篇代表性文章,基本覆盖了政研中心相关研究学科领域,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政研中心发展历程和不同历史时期国家环境战略与政策研究的热点趋势,也有较好的借鉴参考意义。现选取部分文章陆续进行转发,欢迎品读。
作者:李静云。原文发表于《环境经济》2009年第9期
摘要:当前,低碳经济已成世界经济新趋势,发展低碳经济是中国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契机。当然,认同低碳经济并不等于认同美方的碳关税。中国应在碳关税
问题的利益博弈和权衡中有所作为,主动采取相应措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结成“反碳关税联盟”以争取国际舆论,共同反对美国对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的企图。
近日,美国奥巴马内阁的两名华裔部长——能源部长朱棣文和商务部长骆家辉双双访华,与中方就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清洁能源技术合作以及碳关税问题进行了磋商和对话。近年来,中国大力推进
节能减排,开发推广清洁能源技术,从决心、行动至成效皆有目共睹。故而,中国民众对两位部长来华所提及的多数话题并不陌生,唯一生疏的是碳关税。
所谓“碳关税”,是指对某个国家或地区的高能耗进口产品征收特别的二氧化
碳排放关税。朱棣文在就职后曾公开表示,对于没有二氧化碳强制减排限额的国家,美国将征收碳关税。美国众议院分别于6月22日通过的《限量及交易法案》,以及6月26日通过的《清洁能源安全法案》,均授权美国政府可以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不实施
碳减排限额国家的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事实上,这是以环境保护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众所周知,高能耗产品多数由发展中国家生产并向发达国家出口,其中“中国制造”所占份额非常大,一旦碳关税被发达国家所普遍采用,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十分不利,其中又以对中国的伤害程度为甚。
应对碳关税这一国家贸易新壁垒,表达不满解决不了问题,还需在深入分析美国此举的目的基础上,采取相应措施主动“拆壁破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