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往年,今年的通知下发更早,甚至在2019年度就已草拟完成并准备下发。究其原因,显然是为了让各省市主管部门和重点排放企业更早做好准备,按时完成数据报送和核查任务,为下半年的正式履约交易预留出充分的时间。通知的发布日期,充分彰显出主管部门启动
碳市场的态度与决心,全国
碳交易势在必行。
2、 2019年度碳核查工作正式启动,应对核查工作迫在眉睫
根据通知要求,2013至2019年任一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
电力行业等8个行业的企业,需要开展2019年度
碳排放数据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
今年各省市主管部门对于碳核查工作的预算准备较去年相比更加充分,各省市2019年度碳核查工作将会在2020年上半年按时开展。预计春节后各省市就会进行
核查机构招投标工作,3月份开始正式核查,5月份核查结束。
对于发电企业来说,一方面发电企业很可能将在3月份面临应对2019年度核查的压力,给企业准备的时间不足两个月,特别是2019年度的核查结果将极有可能影响发电企业最终的履约交易,与企业实际利益挂钩;另一方面,核查机构要在2-3个月内完成全国碳核查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这也更加考验发电企业填写排放报告的数据准确性。
3、燃煤低位发热值即将加入“高限值”大家庭
与去年相比,通知附件2的《发电企业补充数据表》和《自备电厂补充数据表》的说明中均添加了一句话:从2020年起,对于燃煤低位发热值缺省值将采用惩罚性缺省值。也就是说,继单位热值含碳量高限值33.56t C/TJ,碳氧化率高限值100%之后,第三个高限值燃煤低位发热值即将出现。如果发电企业燃煤低位发热量的检测不符合发电核算指南要求,将会被强制使用高限值。好消息是,2019年度的数据仍然可以用原来的缺省值,燃煤低位发热量高限值的要求从2020年度数据开始生效。目前尚未公布具体高限值的数值,但可以猜测燃煤低位发热量的高限值必定会高于标准煤(7000大卡)的热值。
发电企业如何避免被强制采用燃煤低位发热量高限值?企业需要做好四点,即煤样的取样地点无误、检测方法正确、检测频率合格、计算方法合规。对于自备电厂来说,煤样的取样条件较为宽松,如果入炉煤低位发热量数据无法获得,也可采用入厂煤低位发热值数据。但需要注意的是入炉煤数据的优先级是大于入厂煤数据的,企业更应根据要求制定符合自身的监测计划并加以实施。
4、 初始排放报告更为重要,不按时完成报送将受到“惩罚”
对于2020年5月31日前未完成核查任务的省市,地方主管部门将会把发电行业的初始排放报告相关数据报送至生态环境部作为替代。也就是说,对于这类省市的发电企业来说,其自行填报的初始排放报告数据将可能影响发电行业配额基准线的设定及自身履约交易。因此,初始排放报告的数据准确性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由于初始排放报告是企业自行计算填报的,这将会大大考验企业负责人的碳排放核算能力。
此外,发电企业如果没有在5月31日前完成2019年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的报送,这类发电企业最终排放量将会被主管部门按照默认值(另行公布)进行核算,虽然目前默认值尚未公布,但相信将会是一个惩罚性的默认值,会影响企业的实际利益。
5、 2020年碳市场工作安排时间表
全国碳市场在经历过2019年加速推进后,2020年将进入启动交易的最后冲刺。
(以上内容部分为预测,具体以实际为准)
6、 发电企业在之后需要做些什么
一、提早做好2019年度企业的碳排放预核查工作,及时发现
问题,确保初始排放报告填报准确,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机构的协助。
二、定期关注地方主管部门网址,确保地方主管部门发布的通知能够第一时间获取,按时间完成初始排放报告报送工作。
三、识别企业自身的燃煤低位发热量的检测是否符合发电指南要求,如果不符合要求,尽早整改,以免2021年核查时被强制使用高限值,造成企业碳资产的大量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