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比较混乱,使企业报表使用者无法获得相关的环境信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环境会计制度不完善
我国政府对于环境会计未给予足够的关注和重视,并且政府对企业破坏环境的惩罚成本等没有具体的行政措施,使得企业的环境成本较低。同时,企业只承担了内部环境成本,而对社会造成的环境影响所产生的环境成本费用,却并未由企业承担,但是环境会计的实施势必会增加企业的环境成本,盈利也会减少,同时,企业设立的环境会计科目不完善,对环境资产负债估值偏低,环境收支反映明显不足。
二、缺乏科学的理论体系
现行会计体系中只能够提供以货币计鼍的财务指标,而环境会计中所需要的大量环境信息是难以以精确的货币价值计量的。因此环境会计的理论体系需要在研究环境管理学、环境经济学以及会计学等相关学科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
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面瞄着确认与计量
难题,由于没有现成的环境会计准则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规定可以依据,企业很难主动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同时企业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也是零散的,不系统的。
四、缺乏专业的环境管理会计人员
我国企业一般并没有单独设置专门的环境会计管理人员,并且环境会计对的运用对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除了基本的会计理论以外,需要对与环境相关的法律
法规等有充分的了解,但我国企业中懂得环境会计的人并不多,这也制约着环境会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