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M 项目和“碳金融”是随着国际
碳交易市场的兴起而走入中国的,在中国传播的时间有限,国内许多企业和政府还没有认识到其中蕴藏的巨大商机
·国内金融机构对“碳金融”的价值、操作模式、项目开发、交易规则等尚不熟悉,
节能减排项目在企业里一般都是技改项目, 它给企业带来的是费用的减少而不是收益的增加,这点对银行来说缺乏吸引力
– 在现行管理体制下金融机构只能开展对减排项目的贷款融资等业务,碳现货、期货与相关金融
衍生品交易等广阔领域仍未被允许开放
– 中国尚处在整个碳交易产业链的最底端,尽管中国是未来低碳产业链上最有潜力的供给方,却仍不是定价方
·中国创造的核证减排量被发达国家以低廉的价格大量购买后,通过金融机构的二次包装和开发,成为价格更高的金融产品、衍生产品及担保产品并进行交易
·另一方面,目前碳交易市场的主体仍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中国碳交易机制体系尚未建立,碳交易市场的交易规则、指标出售价格目前仍主要由国际大型金融机构
制定
以商业银行为突破口,构建符合中国特色的碳金融体系
□ 国内关于碳交易的市场体系仍然接近一片空白,与欧美存在巨大差异
尽管中国预见碳金融市场的潜力,
北京、天津和上海已成立环境交易所,但国内市场仍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业务仅限于项目信息介绍服务,且都只是企业行为,主要是基于
CDM项目的交易,而非标准化的交易合约,还未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金融交易平台
由于没有自己的交易体系,自然无法获得相应的定价权,因此,要想在国际市场获得相应的话语权似乎难上加难
中国的金融业介入不深,对于二级市场交易以及相关衍生金融产品开发等领域,中国商业银行仍然涉足更是少之又少
□ 借助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平台地位,多元化发展碳金融
– 在未来的几年内,如没有大的
政策波动,CDM项目依然是中国在低碳经济研究领域的主要着力点,除参与CDM 项目的一级交易外,中国还应尝试逐步参与二级市场
– 商业银行作为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平台,可以依托众多的网点渠道资源,通过提供融资租赁、财务顾问、资金账户管理、基金托管等业多项业务全方位地介入CDM项目的
中介服务,从而拓宽中间业务收入来源,逐步优化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
– 商业银行应重视与碳交易相关的金融产品创新,争取与国际市场尽快接轨
除了最基本的
排放权远期和期货交易外,应收
碳排放权的货币化、碳排放权交付保证、套利交易工具、保险/担保、与碳排放权挂钩的债券等金融创新产品
– 商业银行关注低碳概念的企业客户,创新信贷业务管理机制的同时,还应控制好碳金融交易风险,确保碳金融业务稳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