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作为一种运用市场手段解决环境问题的政策工具,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的采纳。截至2019年底,全球共有20个碳交易体系(覆盖27个国家和地区)已投入运行。已经实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国家和地区共覆盖了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8%左右。我国碳市场交易于2017年12月19日正式启动,与2005年相比,碳强度下降了40%~45%。“十四五”期间,石化行业有望纳入碳交易。
据了解,2013年以来我国七个试点碳市场先后启动,截至2019年12月,七个试点碳市场已经累计完成了1.8亿吨线上配额交易量,达成线上交易额41.3亿元。
全国碳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尚在推进
● 2017年:
国家发改委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碳市场的正式启动。《方案》明确了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总体部署,指出要分基础建设期、模拟运行期和深化完善期三步来建设全国碳市场。2018年为基础建设期,主要进行碳市场的基础建设工作,包括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建设基础支撑系统、开展能力建设等。2019年为模拟运行期,主要开展发电行业配额模拟交易。《方案》指出,全国碳市场的注册登记系统由湖北负责建设;碳交易系统由上海负责建设;系统运营和其他相关工作则由
北京、天津、重庆、广东、
江苏、
福建和
深圳共同承担。
● 2018至2019年:
全国碳市场主要完成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建设:
1构建完善全国碳市场的法律体系
生态环境部不断完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协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条例》尽快出台。此外,生态环境部在《条例》框架下,制定了碳排放报告管理办法等管理细则,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草案。
2持续推进全国碳市场的监测报告核查机制建设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2018 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对2013至2018年任意一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的重点排放单位进行碳排放数据监测、报告、核查工作,范围覆盖
电力、
建材、
钢铁、
有色、石化、
化工、
造纸、
航空行业。
3推进全国碳市场基础系统建设
注册系统、交易系统建设与运维单位主持制定了系统建设方案,加快推动了系统建设。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组织各省级环境部门报送拟纳入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为注册登记系统开户、开展配额分配和管理做好准备。
全国碳市场的基础建设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并且取得了显著的进展。生态环境部和其他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碳市场的建设工作,对其进行统筹规划、详细部署。截至2019年底,全国碳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还在推进中,模拟运行尚未进行。接下来,生态环境部会加快推进基础能力建设,以满足发电行业测试运行的条件,早日开展发电行业的配额模拟交易。
七个试点碳市场差异较大
2019年,七个试点碳市场陆续出台了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新政策,对碳交易机制、监管机制、配额分配机制等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使其更科学合理。截至2019年,七个碳交易试点中,北京、天津、上海、广东和深圳五个试点地区已经完成了六次履约,湖北和重庆地区已经完成了五次履约。
截至2019年12月2日,纳入七个试点碳市场的排放企业和单位共有约2900多家,累计分配的碳排放配额总量约62亿吨。2019年度七个试点碳市场共分配配额约11.6亿吨;完成线上配额交易量2187万吨,达成线上交易额7.7亿元;成交均价约为35.3元。
从七个试点碳市场2019年的线上成交价格来看,
北京碳市场
成交价格最高,为80元/吨左右;
上海碳市场
成交价格仅次于北京,为45元/吨左右;
湖北和深圳碳市场
成交价格为30元/吨左右;
广东碳市场
成交价格为25元/吨左右;
天津碳市场
成交价格只有15元/吨左右;
重庆碳市场
成交价格前三季度大约为10元/吨,第四季度上升到30元/吨左右。
从日交易价格波动性来看,湖北碳市场的成交价格波动性最大,其次是北京碳市场;上海、深圳和重庆碳市场的成交价格波动性相对较小;天津和广东碳市场的成交价格波动性最小。从每个交易日的成交额来看,北京、上海和广东碳市场均出现过单日交易额超过一千万元的交易情况;湖北和深圳碳市场也有单笔大额交易的情况,但单个交易日的交易额均未超过一千万元;天津和重庆碳市场则没有出现单笔大额交易。
“十四五”配额或达30多亿吨
未来一段时间,生态环境部会协同相关部门继续推动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相关配额分配政策、履约管理政策、监管机制政策等。预期全国碳市场的总体部署不变,从电力生产和供应业起步,分阶段逐步扩大覆盖的行业和降低纳入企业的门槛。
预计在“十四五”期间全国碳市场将扩大到石油加工及炼焦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造纸和纸制品业、民航业等年综合能耗达到1万吨标准煤的企业。
下一阶段,要加大宣传力度,强调市场机制在碳
减排中的作用;强化数据监测,加速碳市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部门协调,尽快完善全国碳市场法律体系;做好统筹规划,顺利推进试点碳市场向全国碳市场的平稳过渡。
预计“十四五”期间,全国碳市场的配额将达到30多亿吨,覆盖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30%左右。当前我国已经实现了2020年的碳强度在2005年的基础上降低40%~45%的碳强度减排目标,未来全国碳市场的顺利运行,预期将对我国实现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之前尽早达峰这一目标,发挥积极促进作用。
内容来源:能源经济预测与展望研究报告(2020),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发布,执笔人:王科 刘永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