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公司受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对《曲靖市2016年、2018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曲靖市2016年、2018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2、项目编号:元赛采2020-03号。
3、预算金额:40.00万元。
4、采购内容:编制曲靖市2016年、2018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总报告和五个领域(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的分报告,研究确定编制范围、编制依据和原则、核算边界、核算方法、数据收集、不确定性分析、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内容。全面掌握曲靖市主要行业、区域和重点企业能源消费活动和温室气体排放分布状况,掌握曲靖市
水泥、石灰、
钢铁、
电力设备生产过程中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掌握农业活动中的农田、动物肠道及粪便排放情况,掌握曲靖市森林和其他木质生物质碳储量变化及森林转化
碳排放情况以及掌握曲靖市固体废弃物填埋、焚烧处理以及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产生的排放情况。基于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建立健全适应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要求的基础统计体系。
曲靖市2016年、2018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成果将包括以下内容:
(1)曲靖市2016年、2018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总报告;
(2)曲靖市2016年、2018年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
(3)曲靖市2016年、2018年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
(4)曲靖市2016年、2018年农业活动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
(5)曲靖市2016年、2018年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
(6)曲靖市2016年、2018年废弃物处理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规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注: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会计报表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且财务状况良好,数据真实准确,未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况),2019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新成立的公司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6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如投标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者转包。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请有意参加并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于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3月11日(周末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在网页的附件栏界面下载“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将以下报名资料(所有证件、证明资料应在年检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以PDF格式及“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739381180@qq.com邮箱,待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邮箱:
(1)营业执照;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在法人授权情况时提供);
(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人员身份证。
2、磋商文件售价¥600.00元/份,不邮寄,售后不退。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汇款到采购代理机构公司账户,若在2020年3月11日17:30还未到采购代理机构公司账户的,将视为报名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
五、磋商保证金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00元(大写:捌仟元整)
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曲靖市翠峰支行
4、账 号:5305 0164 6136 0000 0105
5、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0年3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必须到账。供应商转账或电汇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保证金,供应商在提交磋商保证金时必须使用对公账户,严禁使用私人账户进行保证金的转账或电汇,由于供应商提供虚假、空头、无效票据、用私人账户进行保证金的转账或电汇以及所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未及时入账或数额不足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磋商保证金转出后请与云南元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核对到账情况,否则后果自负。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
1、响应文件的提交时间为:2020年3月17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开标时间:2020年3月17日14时30分,地点:云南元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曲靖市开发区金湘源C5幢2单元101室、102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澄清、说明或补正均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 购 人:曲靖市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莫科长
联系电话:0874-3253895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文昌街(东)289号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施女士
联系电话:0874-3985757
地 址:曲靖市开发区金湘源C5幢2单元101、1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