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巴黎协定》下我国的“碳达峰”承诺、现状与挑战
1、 我国的“碳达峰”国际承诺
2015年,全球195个缔约方国家通过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全球气候变化新协议《巴黎协定》,确立了各缔约方自下而上的“国家自主贡献”
减排合作模式。我国在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的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文件中,承诺了将在2030年左右实现
碳排放到峰值并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以下简称
碳强度)比2005年下降60%~65%的减排目标。
虽然近年来,国际上对于《巴黎协定》具体落实细则的后续谈判进程较为缓慢,美国退出《巴黎协定》也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蒙上阴霾。但是,我国作为负责任大国,仍然始终如一地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坚定不移地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以确保完成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任务。
同时,我国也积极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开始展现出引领作用。2019年12月,在马德里召开的最新一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5)上,作为大会主席的智利环境部部长卡罗琳娜·施密特表示,中国在实施《巴黎协定》、促成世界各国达成共识、共同解决世界气候
问题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国际社会高度评价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表率作用和引领作用,认为中国的身份正在从之前的参与者、贡献者向引领者转变,期待中国发挥越来越多的领导作用(李强,2019)。
2、 我国“碳达峰”现状
在过去十数年间,我国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以及重点行业能效提升,在二氧化
碳减排方面已取得了显著成效:
首先,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增速变缓。2000年后,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二氧化碳排放量也迅速攀升,根据全球碳项目(Global Carbon Project,GCP)公布的数据,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速在2003年曾一度高达17.7%,随后在2006年,我国超过美国成为了全球碳排放量最大的经济体。但可以看到,随着近些年我国绿色转型发展的不断深化,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曲线自2012年起已趋于平缓,排放量增速下降,且在2015年和2016年连续两年实现了碳排放总量的下降。虽然2017年以来,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略有反弹,但增速已远远低于2012年以前的水平,2017年和2018年碳排放增速分别仅为1.4%和2.3%。
其次,我国碳强度逐步下降,已提前完成2020年的阶段性目标。根据生态环境部于2019年11月发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
政策与行动2019年度报告》,2018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 年累计下降了45.8%,已提前完成了我国在2009向国际社会承诺的到2020年碳强度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
3、 我国实现“碳达峰”面临的挑战
尽管我国的二氧化碳减排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要实现2030年碳排放达峰、碳强度下降60%~65%的目标,依然面临着众多挑战。
首先,目前我国碳排放仍在增长,碳减排任务繁重。根据全球碳项目公布的数据,我国2017年以来,二氧化碳排放增速又开始出现小幅上升的趋势(见图表1),而碳强度下降幅度虽然已经提前完成2020年目标,但随着时间推移,碳强度下降难度也会越来越大,完成2030年目标也存在一定压力。
其次,在《巴黎协定》增强的透明度框架下,我国面临越来越大的国际压力。《巴黎协定》确立了各缔约方自下而上的“国家自主贡献”减排合作模式,虽然增强了各国减排的自主性和灵活性,但却缺乏强制性约束,而透明度框架通过构建各国减排的核查、报告和验证(
MRV)机制可以有效弥补了这一不足,因此,《巴黎协定》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的基础上提出了增强的透明度框架,并于2018年在波兰卡托维兹举行的第24次缔约方会议(COP24)上确定了具体的透明度框架模式、程序和指南。相比此前的要求,增强的透明度框架中,许多具体的报告规定,特别是针对发展中国家的报告规定都得到了加强(见图表3),如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透明度要求将遵循一套共同的准则和程序,但对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而在此前UNFCCC下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要求不同(WRI,2020)。值得一提的是,在COP24谈判期间,发达国家曾希望将中国归入发达国家阵营,和他们遵循同样的透明度要求(王仁贵等,2019),尽管最终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仍然享有一定的灵活性,但也可以看出我国在减排路径透明度方面正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国际压力,因此我国在积极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的同时,亟需建立一套透明的、可计量的、可验证的核查报告机制。
最后,我国气候资金缺口较大,根据对我国气候资金来源现状和未来资金需求的分析,要实现2030年左右碳排放达峰的国际承诺,每年资金需求约为3.1-3.6万亿元,而政府财政资金只是杯水车薪,亟需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度参与并提供气候投融资支持。
二、银行在助推我国“碳达峰”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在低碳转型发展方面取得的成绩离不开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的资金支持。一方面,近年来商业银行气候投融资规模稳步增长,为我国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商业银行通过信贷支持行业结构的调整,从而有力地支持了我国经济由高碳行业向低碳行业的转型发展。这两方面共同促进了我国的二氧化碳减排。
1、银行为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提供了大量资金支持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披露的数据,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已从2013年6月末的4.85万亿增长至2019年6月末的10.6万亿,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3.9%。同时,在各类绿色融资中,绿色信贷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占比超过90%,有力地支持了我国绿色产业、绿色经济的发展。
进一步聚焦到气候投融资领域,我们在银保监会公布的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统计表中,将对二氧化碳减排具有明显贡献的绿色信贷项目认定为气候投融资支持的相关项目。根据此测算方法,2013年6月至2017年6月,气候投融资信贷工具余额占绿色信贷余额的比例持续增加,大约从66%增加至70%左右。其中,2017年6月气候投融资信贷余额为5.7万亿元,占全部绿色信贷余额的69.5%,假定之后气候投融资信贷工具规模占绿色信贷余额的比例仍然保持在70%,则根据银保监会公布的2019年上半年绿色信贷余额达到10.6万亿的数据来测算,其中的气候融资信贷余额预计达7.4万亿。
2、银行信贷结构逐步向低碳行业倾斜
近年来,我国产业结构正在逐步发生变化,而银行业新增贷款投向也正在向低碳行业倾斜。如图表6所示,2011年到2017年间,我国银行业每年的新增贷款中,投向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的规模占比均有所下降,而这几个行业的完全碳排放强度[1]均相对较大(见图表7);同时,投向完全碳排放强度相对较小的金融、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房地产业、以及其他服务业的新增贷款规模占比有所上升。其中,在新增贷款规模中占比下降最多的为制造业,2017年比2011年下降了30.5个百分点,该行业2017年的完全碳排放强度达17.6吨/万元,排在12个行业的第四位,而新增贷款规模占比上升最多的为金融、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017年比2011年上升了24.3个百分点,其完全碳排放强度仅为6.7吨/万元,大致相当于制造业的1/3。
3、银行的二氧化碳综合减排效益
过绿色信贷余额的稳定增长,以及银行新增贷款结构的变化,均可看出银行有力支持了我国近年来的低碳转型发展。但遗憾的是,我国至今仍然没有发展出一个可以直接反映银行业信贷资金碳减排综合效益的指标体系,从而无法衡量目前信贷资金的碳减排效率。目前我国银行业仅仅是通过公布绿色信贷规模来间接反映对于碳减排的贡献,但客观说来,资金规模无法直接展示银行信贷投放到底产生了多少二氧化碳减排效益。我国的绿色信贷统计制度考虑到了这个问题,银保监会在披露我国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的同时,也披露其产生的环境效益数据,其中2017年6月末
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贷款预计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当量4.91亿吨。
然而,该指标仍有美中不足:
首先,该指标是根据绿色信贷支持项目建成后的年
节能减排量估算,因此,其反映的是未来这些“项目建成后预计”将达成的二氧化碳减排量,而并不是“当下实际”的发生值;
其次,该指标仅能反映出银行的绿色信贷投放所产生的二氧化碳减排效益,所有信贷投放产生的二氧化碳减排综合效益尚无法反映。从图表4可以看到,绿色信贷余额在我国信贷总余额中的占比仅为10%左右,而对部分高排放行业的信贷投放则反映在剩余90%的“非绿”信贷中,这些行业恰恰对我国碳排放总量影响最大。在这些“非绿”信贷中,如果银行将更多的信贷从高排放行业转向低排放行业,也会对我国的碳减排产生积极效益。
三、构建银行业碳减排效益综合指标
1、 银行业碳减排效益综合指标:信贷碳强度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其自身的直接碳排放量较小,真正需要关注的是其信贷投放行业的二氧化碳碳排放量大小,为此,我们基于信贷投放行业的
碳足迹,测算了一个可以反映银行单位信贷碳减排综合效益的指标——信贷碳强度,即每新增一单位信贷投放将引致的完全二氧化碳排放量。
信贷碳强度指标沿用了碳足迹的测算思想:各行业在开展生产的过程中,大多需要投入化石燃料,从而产生直接的碳排放;但除此之外,其投入的中间品在生产过程中同样也会排放二氧化碳,而这部分碳排放的产生,是为了生产下游行业所需的产品,因此可以理解为是下游行业的间接碳排放。这样的间接碳排放,可以沿着行业间的产品供需关系,一直追溯到产业链的起点。
依据此思想,银行的信贷投放活动虽然并不直接产生碳排放,但是由信贷资金支持的生产企业的经营活动却会产生碳排放,而且还会由此进一步引致其上游产生碳排放,因而,不能仅仅考察银行信贷所直接指向的产业、企业或产品的碳排放,而是需要全产业链来计算银行信贷投放所综合引致的所有碳排放。由于不同行业的碳排放强度差异较大,最终银行的信贷碳强度将是一个综合的指标,而银行的信贷投放行业结构将成为影响该指标的重要因素。
信贷碳强度指标的具体测算方法如下:
首先,基于投入产出法测算每个行业的完全碳排放强度(Leontief, 1936;Wood etc., 2009),某个行业的完全碳排放强度代表一单位该行业的最终产出将引致的完全碳排放量,既包括该行业的直接碳排放量,也包括该行业的中间投入品在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量:
其中,EEI为行业完全碳排放强度(行向量);
为列昂惕夫逆矩阵,根据投入产出表计算得到,代表每个行业每一单位的最终产出对所有其他行业的完全消耗量,既包括直接消耗量,也包括由产业链传导的间接消耗量;DEI为行业直接碳排放系数(行向量),根据各行业的直接碳排放量除以该行业总产出得到。
其次,根据每个行业的新增贷款估算新增贷款引致的完全碳排放总量:
其中,ET为新增贷款引致的完全碳排放总量,CL为各行业新增贷款额(列向量);
最后,根据新增贷款引致的完全碳排放量和新增贷款总额计算得到信贷碳强度:
其中,CLEI 即为信贷碳强度指标,
为各行业新增贷款总额。
信贷碳强度指标反映的是某个商业银行信贷投放的综合碳排放效率,该指标越高,代表银行每单位信贷投放所支持的经济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越大,反之则代表其所支持的经济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越小,因此,该指标越低则反映银行对我国低碳发展的贡献度越大。
2、我国银行业信贷碳强度测算
依据上一节所介绍的信贷碳强度指标测算方法,本文以我国银行业整体信贷投放结构数据为基础,测算我国2011~2017年银行业整体信贷碳强度指标。
首先,利用投入产出法测算我国2011-2017年12个行业的完全碳排放强度。其中投入产出表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2],二氧化碳排放量总量来自GCP,行业直接碳排放量根据各行业能源消耗比例估算。
图表9展示了碳排放强度较大的五个行业在2011年到2017年间的碳强度变化,均有一个下降的趋势,其中,2017年相较2011年完全碳排放强度下降较大的是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建筑业,分别下降了51.9%和47.3%,这可能和我国在此期间高铁和电动车的发展密切相关。各行业碳强度的下降折射出近年来我国各行业通过节能减排升级实现的二氧化碳减排成效。
接下来,利用银行每年各行业新增的信贷规模数据,结合已测算出的各行业完全碳排放强度,即可测算出每年银行新增贷款所引致的完全碳排放量[3],其中,各行业新增贷款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由于每年的新增贷款规模在变化,再通过该完全碳排放量除以每年的新增贷款规模得到的强度指标更能够客观反映出银行对碳减排作出的贡献,该强度指标即为我们所说的信贷碳强度。
图表10展示了我们测算的2011-2017年我国银行业信贷碳强度结果,可以看到,短短6年间,我国银行业信贷碳强度从2011年的26.3吨/万元下降至了11.3吨/万元,大幅下降了57.3%,而在此期间,我国的单位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却只下降了31.1%。也就是说,银行信贷的碳排放强度比单位GDP碳排放强度,出现了更大比例的下降,由此折射出银行业在推动我国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实现碳减排方面比经济整体结构变化的步伐更快。
值得一提的是,信贷碳强度指标的下降既反映了各产业自身节能减排升级带来的减排成效,也反映了产业结构低碳转型带来的减排成效,是一个综合性的指标。假设2011年到2017年,我国银行业每年的新增贷款投向行业结构没有发生变化(以2011年结构为基础),则2017年信贷碳强度将比2011年下降44.6%,这一部分代表的是各行业通过节能减排升级带来的碳减排效益,而实际信贷碳强度下降了57.3%,剩余的12.6%则是由产业结构低碳转型带来的减排成效。随着时间的推移,各行业节能减排边际效益递减将会显现,未来要实现进一步的减排成效还需要依赖产业结构的调整。
3、商业银行推动我国尽早实现碳达峰的建议
第一,继续探索和优化可计量的综合碳排放效益指标体系。构建一个可以直接反映银行信贷资金碳减排综合效益的指标体系,不仅将有助于监管机构了解我国商业银行对二氧化碳减排的贡献程度,并据此指标制定精准的政策制度以提升我国信贷资金的碳减排效率,而且还将有助于商业银行自身制定更加有效的绿色低碳发展战略,从而助力我国尽早实现碳达峰,此外,减排路径的可计量性也是我国应对国际对二氧化碳减排透明度要求的必然选择。特别是这种指标,也有效弥补了目前对信贷投向简单“绿”与“非绿”的非连续划分,是一个对所有信贷减排效应的综合衡量指标。还需要指出的是,除了信贷融资,非标融资、对企业的债券投资等也是商业银行支持经济发展的重要部分,但由于缺乏分行业数据,本文测算的信贷碳强度指标并未包含非标融资、企业债券投资等的碳减排效益,因此,未来还需进一步探索和优化可计量的综合碳排放效益指标。
第二,既关注传统产业的节能减排升级,又关注产业结构的低碳转型。我国近年来的二氧化碳减排成效是各传统行业节能减排改造以及产业结构低碳转型的共同结果,因此,商业银行对我国绿色转型发展的资金支持也需要同时关注传统产业的节能减排技术升级和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
第三,各商业银行可借鉴本文信贷碳排放指标测算方法构建自身碳减排效益评估体系,尽管本文仅测算了我国整体银行业的信贷碳强度指标,但是本文提供了一个银行业碳减排综合效益指标的测算方法,各商业银行可借鉴此方法,依据自身信贷投放行业结构进一步测算出自身的信贷碳强度,甚至还可以推广至各类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从而帮助各金融机构建立自身的低碳发展目标与战略,以更好的服务我国“碳达峰”目标。
参考文献
[1]Leontief, W W. Quantitative Input and Output Relations in the Economic Systems of the United States[J]. The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 1936, 18(3):105-125.
[2]Wood, R., Dey, J. C. Australia’s Carbon Footprint[J]. Economic Systems Research, 2009, 21:3, 243-266.
[3]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 Paris Rulebook: Enhanced Transparency Framework[EB/OL].[2020-01-21].https://www.wri.org/paris-rulebook/enhanced-transparency-framework.
[4]李强,中国积极引领应对气候变化[EB/OL]. [2019-12-10] http://www.sohu.com/a/359401076_162758.
[5]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9年度报告[R]. 2019.
注:
[1]各行业完全碳排放测算方法将在第三节中介绍。
[2]由于国家统计局仅公布了2012年和2017年的投入产出表,本文假设2011~2014年各行业间的投入产出关系与2012年相同,2015~2017年各行业间的投入产出关系与2017年相同。
[3]这里假设信贷投放对某行业最终产出(产值)的拉动规模与信贷投放规模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