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排放、配额与履约
二氧化碳(CO2)排放配额,即由政府主管部门分配,纳入
碳排放管控的企业法人(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生产产品允许向大气中排放的CO2排放限额。
以发电行业为例,发电行业(含自备电厂)一方面因为燃烧化石燃料和净购入
电力向空气中排放二氧化碳(脱硫过程二氧化碳排放不参与履约;排放数据核算见“碳课堂第1讲:发电行业排放报告编制解析”);另一方面企业机组因生产电力或热力获取国家主管部门允许向大气中排放的CO2排放限额,即
碳配额。
在每年的规定时间,纳入碳排放管控的企业(以下简称“控排企业”)需要上缴与上年度排放量相等的配额来完成履约管控要求。通常情况下,企业获取的碳配额不等于其实际碳排放量。当实际排放量大于排放限额,即碳配额存在缺口时,企业需购买碳配额,补齐缺口,以确保有足够的配额来完成履约。反之,当排放量低于排放限额,即配额富余时,可以选择留存或出售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