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碳惠天府”机制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20〕4号】

2020-3-30 17:04 来源: 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构建“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城市绿色低碳生活圈,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现就构建“碳惠天府”机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碳普惠制是指为小微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的节能减碳行为进行具体量化和赋予一定价值,并建立以政策鼓励、商业激励和碳减排量交易相结合的正向引导机制。成都素有“天府之国”“休闲之都”的美誉,当前正强力推进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构建以“碳惠天府”为品牌的碳普惠机制,是成都主动对接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顺应超大城市治理规律和市民对美好生活期盼的内在要求;有利于调动全社会践行绿色低碳行为的积极性,对创新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机制,挖掘公园城市生态价值,协同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塑造城市绿色低碳新特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建设思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开公正、广泛惠民”原则,以公众碳减排积分奖励、项目碳减排量开发运营为路径,着力拓展公众低碳场景、构建碳减排量消纳机制、创新运营管理模式,加快构建自生长、可持续的碳普惠生态圈,将“碳惠天府”打造为成都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名片,成为国内碳普惠机制建设的新样板。

(二)主要目标。围绕“一年出亮点、两年显特色、三年成品牌”,2020年,形成“碳惠天府”顶层设计,制定相关制度标准体系,建设软硬件设施,开发公众低碳场景和碳减排项目。2021年,初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运营机制。2022年,基本形成应用场景丰富、系统平台完善、规则流程明晰、商业模式成熟的碳普惠生态圈。

三、重点任务 

 (一)立足公开公正,着力构建制度标准体系。  

1.加快制定管理办法。制定成都市碳普惠机制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公众碳减排积分奖励、项目碳减排量交易的运行规则和流程,界定参与主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监管局。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2.建立低碳场景评价标准。结合“三城三都”城市品牌塑造,创新制定餐饮、商超、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酒店、绿色旅游饭店、展会等场景低碳评价标准,植入碳足迹核算、碳中和理念,赋予相关场景消费行为的低碳属性。(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博览局、成都产业集团)

 3.制定减排项目方法学。以方法学规范项目碳减排量核算。结合环境治理和公园城市建设,制定清洁能源替代、造林管护、天府绿道、川西林盘、湖泊湿地、测土配方等方法学;着力开发能效提升、资源节约、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法学;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发相应方法学。(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园城市局、成都产业集团)

 4.设立碳普惠专家委员会。参与低碳场景评价标准、项目方法学的技术评估,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撑,确保相关标准和方法学客观公正、严谨易行。经评估通过的标准和方法学方可对外公布。(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5.组建低碳发展协会。搭建政府与社会、企业和科研机构低碳发展沟通平台,协助制定低碳领域相关标准、政策,开展低碳场景评价、项目碳减排量审核等。(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成都产业集团)

(二)立足广泛惠民,全面开发公众低碳场景。

 6.完善燃油机动车停驶场景。强化“蓉e行”平台非营运燃油车停驶申报功能,扩大覆盖范围、强化功能联动。对非限行日内自愿停驶行为实施积分奖励。(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成都产业集团)

 7.建立新能源汽车使用场景。完善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监测监管平台功能,强化非营运类纯电动车行驶里程、充电量等数据的授权采集。实施新能源车使用行为积分奖励,探索差异化的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成都产业集团、成都城投集团)

 8.深化公共交通领域低碳场景。鼓励共享单车运营商、公交集团、地铁公司完善用户激励措施,对活跃度排名高的用户实施积分奖励。(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成都产业集团、成都轨道集团、市公交集团、成都交子金控集团)

 9.开发消费领域低碳场景。以评价标准引导餐饮、商超、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酒店、绿色旅游饭店、展会实施节能低碳管理,构建低碳消费场景。对场景内的行为实施积分奖励。探索“三品一标”农产品等消费积分奖励机制。[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博览局、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成都产业集团]

 10.挖掘社区低碳场景。推广“互联网+”垃圾分类,实施分类投放积分奖励。探索居民节能节水、利用新能源等行为积分奖励机制。[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商务局、市委社治委,市经信局、市水务局、各区(市)县政府、成都产业集团]

(三)立足价值转换,统筹推进项目开发消纳。

 11.先行开发能源替代类项目。统计燃煤锅炉电能替代、机场电能替代示范项目数据,完成碳减排量初始储备。因地制宜开发浅层地温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减排项目。[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市)县政府、成都产业集团]

 12.加快开发资源节约类项目。着力开发节能类、无纸化办公类减排项目,积极开发废弃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类减排项目。[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关事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各区(市)县政府、成都产业集团]

 13.探索开发生态保护类项目。重点开发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龙门山生态保护带、天府绿道、川西林盘、湖泊湿地等重点生态工程碳汇,推动环境资源向资产转变。积极开发农业生产投入品减量化、测土配方减碳项目。[责任单位:市公园城市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成都产业集团]

 14.组织开展大型活动碳中和。制定大型活动低碳化及碳中和指导意见,引导主办单位绿色办会、按相关标准开展碳中和,鼓励活动参与者自愿中和个人碳排放,赋予国际会展之都新标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博览局、市机关事务局,各区(市)县政府、成都产业集团、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

 15.拓展碳减排量消纳方式。建立商超、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酒店等低碳场景消纳机制。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认购碳减排量,积极参与碳中和公益行动。着力建立交通运输企业燃油、燃气机动车碳中和机制,引导航空公司打造低碳航线。[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市)县政府]

(四)立足市场运作,建立健全运营管理模式。 

 16.推进市场化运营。依托专业运营实体开展低碳场景建设、碳减排项目申报、碳减排量消纳。探索互联网产品运营模式,多维宣传推广、广泛发展商家、优化积分奖励、推动场景融合。(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成都产业集团)

17.建设公益性运营平台。开发个人移动端应用程序,动态采集行为数据,换算生成积分。建设积分兑换网上商城,实现低碳行为价值转换。强化平台数据的挖掘分析,精准贴近用户需求。(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成都产业集团)

 18.着力开发管理平台。对接公益性运营平台,实现碳减排项目在线审核和登记,植入碳减排量智能核算功能。对接交易平台,实现碳减排量登记和交易数据双向链接、同步交互。(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成都产业集团、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

 19.培育普惠商业联盟。引导商业机构成立普惠商业联盟,为公众积分兑换提供丰富的商品和服务。推动联盟商业机构对积分通兑通换,逐步提高积分使用价值,持续增强激励效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成都产业集团)

 20.提升运营服务质量。依托各类低碳场景,周期性开展趣味性、参与性强的公众体验活动。以快速响应用户需求为导向,迭代优化运营内容,持续提升服务质量。(责任单位:成都产业集团、市生态环境局)

(五)立足规范有序,构建碳减排量交易体系。

 21.明确交易产品和平台。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的能源替代、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类项目碳减排量为交易产品。依托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建设交易平台,及时发布市场信息,为交易主体提供咨询、交易、结算服务。(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2.引导形成交易价格。参考交易平台开市以来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成交价格,引导形成不同类型项目碳减排量交易的参考价格。(责任单位: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市金融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23.强化交易调节。加强碳减排项目开发引导和审核管理,维持碳减排量供需动态平衡。制定交易规则,设置价格涨跌幅区间,避免出现价格大幅波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市金融监管局)

 24.加强行业监管。争取配合省级监管部门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实施交易场所监管,防范市场风险,调解交易纠纷,维护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

 25.规范会计处理。参考《财政部关于印发〈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9〕22号),设置交易科目及账务处理方式,指导交易主体购买或出售碳减排量的会计处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指导。把“碳惠天府”机制建设作为完善绿色发展制度的重要内容,强化系统谋划和稳步推进。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市级层面工作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工作协调。市级相关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强化分工协作、技术指导和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园城市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

(二)多渠道筹措资金。以市财政资金为前期投入,重点支持“碳惠天府”机制先期建设和运营推广。委托运营实体开发具有集体权属的重点生态工程碳汇项目,研究项目收益分享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加快构建以商业机构资金为主体、以实体经营收益为补充的资金渠道,实现普惠机制自生长运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成都产业集团,市金融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园城市局、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管委会)

(三)注重宣传引导。加强对“碳惠天府”机制的政策解读,积极宣传重大减排项目、重要消纳方式和重点企业单位。策划低碳达人网络评选,支持“碳惠天府”品牌建设和宣传,推广成熟经验,打造绿色低碳发展对外展示新窗口。(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成都产业集团)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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