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补越错的焚烧补贴
财政部在回复文件中表示垃圾发电属生物质发电,属于可再生能源发电,并在文件中肯定了其为我国调整能源结构做出贡献。从本质上讲,垃圾不属于生物质能,焚烧发电也不该享受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
政策。在《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国能新能【2016】291号)中提到,生物质能是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具有绿色、低碳、清洁、可再生等特点。由此看来,垃圾并不满足以上特点,特别是不满足“可再生”这样的特点,但却仍被归入生物质能源的范围而给予补贴,补贴从源头就是错误的,补偏救弊是难免的。
从现有补贴政策来看,垃圾焚烧发电处理的垃圾量越多,获得的补贴越多,这势必会刺激垃圾焚烧产业的不断发展,加快各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增建速度,最终形成更大的财政负担。回复文件中明确表示减缓新增项目补贴,在十四五规划中一定会有所体现,这是未来取消补贴的一个信号,也将是取消补贴政策的过度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