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政策、审慎监管与气候变化:文献综述

2020-4-17 16:16 来源: 兴业研究 |作者: 方琦, 钱立华, 鲁政委

气候变化已经成为了21世纪人类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向低碳经济转型已成为全球共识,同时,人们也日益认识到金融体系需要将气候与环境风险纳入考量。在此背景下,世界上越来越多国家的央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开始认识到自身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应该发挥积极作用。

2015年,时任英国央行行长的Mark Carney(2015)发表了主题为“地平线的悲剧”的演讲,提到了气候变化带来了当前和潜在的金融稳定风险,并指出金融决策者必须采取行动以确保金融体系对这些气候变化带来的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具有韧性,并能有效地为低碳转型提供资金。此次演讲具有标志性意义,在此之后,关于央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在应对气候变化中采取行动的讨论显著增多。

2017年12月,法国、中国、荷兰等8个国家的央行和监管机构联合发起成立了“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合作网络”(Network forGreening the Financial System,简称NGFS),以探索各国央行和监管机构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共识,截至目前已经有50多个成员或观察员机构。

2020年1月,国际清算银行(Bolton etal,2020)发布了一本名为《绿天鹅》的书,警告气候变化可能导致“绿天鹅”事件,从而引起下一次系统性金融危机。“绿天鹅”概念是针对金融系统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而发出的强烈的风险预警,一经提出便引起了广泛的关注。针对“绿天鹅”事件可能导致的金融系统性风险,该书强烈建议各国央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应积极承担起应对气候变化的角色。

一、气候变化趋势下的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

目前已有众多学者和机构对于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为何需要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发挥作用进行了探讨, Volz (2017)将这些原因归纳为了三大论据:(1)金融和宏观经济风险论;(2)市场失灵论;(3)中央银行是可信的和强有力的行动者。与此同时,从这三大论据也可以比较全面的反映央行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职责。
 
1、金融和宏观经济风险论
 
这一类论据的主要逻辑是,气候变化可能会对宏观经济和金融系统的稳定性构成风险,而维护金融和宏观经济的稳定性是央行和金融监管机构的重要职责,因此,央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必须将气候变化因素纳入考量。
 
(1)气候变化将对经济产出造成冲击
 
1972年,罗马俱乐部发布的《增长的极限》一书,利用麻省理工学院开发的名为“World 3”的计算机模型,模拟了全球经济系统在“有限世界”的增长动态,结果显示:如果经济仍以“放任自流”的模式发展,随着资源逐渐耗尽,最终人类文明将在2070年之前面临经济、环境以及人口的全面失控和崩溃(Meadows etal,1972)。该书问世后,迅速激起了众多经济学家关于资源、环境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激烈讨论。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Nordhaus(1974,1992)指出,该书忽略了技术进步与市场机制的作用,他认为非可再生能源的有限性只是制约经济增长因素中占比很小的一部分,而真正构成潜在威胁的是具有全球外部性的温室效应,其中以二氧化碳的惰性最强、存量最大也最难治理,因此,二氧化碳应该成为人类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此后发布的斯特恩报告(Stern, 2006)进一步把气候问题引进到了现实政策关注的视野范围内。该报告指出,不断加剧的温室效应将会严重影响全球经济发展,其严重程度不亚于世界大战和经济大萧条,基于Nordhaus(1991)提出的气候变化综合评估模型(IAM),报告提出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必须立即采取果断行动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随着经济学家们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已经达成共识的是,气候变化将对经济产出产生重要影响。Bolton etal(2020)进一步将气候变化给经济社会带来的冲击分为需求冲击和供给冲击(见图表1):需求冲击包括气候变化对私人或公共消费、投资和国际贸易所产生的影响,如气候变化带来的灾难和破坏可能会抑制消费,气候变化所造成的未来需求和增长前景的不确定性会抑制商业投资(Hallegatte,2009),气候变化带来的运输系统和经济活动的变化可能会带来贸易格局的变化等;供给冲击则包括劳动力、实物、资本和技术的供给冲击,影响经济的生产能力,如温度升高会降低工人和农作物的生产力(IPCC,2019),气候变化也导致资源从生产性资本投资和创新领域转向适应气候变化的领域(Batten,2018)。


(2)气候变化将影响价格稳定性和金融稳定性
 
前述气候变化对经济产出造成的这些冲击,都会对价格的稳定性和金融的稳定性产生重大影响。
 
首先,气候变化是货币不稳定的一个来源。 气候变化可能通过供给侧和需求侧冲击对价格产生影响。其中,最容易受到影响的是粮食和能源的价格。对于粮食,根据联合国网站的数据,气温每上升1度,粮食产量就下降约5%(联合国, 2020),而由气候变化导致的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频发,也将直接影响农业产出,这都将进一步影响粮食价格。对于能源,减缓气候变化行动可能会影响到能源结构和能源生产模式,进而影响能源价格。除了短期的价格压力,气候变化带来的冲击还会降低经济体的生产能力(Bolton,2020)。因此,气候变化最终可能会使通胀和产出往相反的方向发展,进而导致央行在稳定通胀和稳定产出波动之间进行权衡(Debelle,2019)。如果与气候相关的风险最终会影响生产率和经济增长,这可能会对实际利率的长期水平产生影响,而这是货币政策中的一个关键考虑因素(Brainard,2019)。
 
其次,气候变化是金融不稳定的一个来源。 近几年来,气候变化对金融系统具有潜在破坏性影响的观点已被越来越多的央行行长及金融监管者所接受,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合作网络(NGFS)也承认了气候相关风险是金融风险的一个来源,因此,央行和监管机构有责任确保金融体系能够抵御这些风险(NGFS,2018)。气候变化对金融系统稳定性的影响可以分为以下三类风险,其中以转型风险和物理风险为主:
 
转型风险 ,即快速低碳转型可能带来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金融风险,包括政策变化、技术突破或限制、以及市场偏好和社会规范的转变等。特别是快速向低碳经济转型意味着大部分已探明储量的化石燃料将成为搁浅资产,可能给金融体系带来系统性后果(Bolton etal,2020)。转型风险更多体现在金融机构的资产方面。如果金融机构向业务模式不符合低碳排放经济学的公司提供贷款,那么他们就会蒙受损失。如由于政策行动、技术变革以及消费者和投资者对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的支持,化石燃料公司可能会面临收益下降、业务中断、融资成本上升的局面(Krogstrup& Oman,2019)。
 
物理风险 ,即气候变化相关的灾害与人类和自然系统的脆弱性相互作用而产生的风险,它们代表了由于与气候变化相关的极端天气事件(如风暴、洪水和热浪)日益频繁和严重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气候模式长期变化(如海洋酸化、海平面上升等)所造成的影响。对于金融机构而言,物理风险通过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显现:直接方式是通过遭受气候冲击的企业、家庭和国家的风险敞口,间接方式是通过气候变化对广泛的经济活动的影响和金融系统内部的反馈效应。风险敞口表现为贷款组合违约风险上升或资产贬值。例如,海平面上升和极端天气事件日益频发,可能会为房主带来损失,导致房产贬值,加大抵押贷款组合的风险(Krogstrup& Oman,2019)。
 
责任风险 ,各类企业还可能面临与气候相关的责任风险(Carney,  2015),包括责任政策下与气候相关的索赔风险等。时任英国央行行长的Carney(2019)指出,气候政策、新技术和持续增长的实体风险的变化,将会促使人们重新评估几乎所有金融资产的价值。商业模式符合净零排放转型的公司将会获得丰厚的回报,而不能适应的则将被淘汰。
 
(3)气候相关风险的独特性
 
气候变化作为影响金融体系许多结构性变化的根源之一,具有其独特的特点,这意味着需要以不同的方式来评估和管理 。NGFS(2019)将这些特点归纳为以下4个方面:
 
影响的广度和程度深远 :气候变化将影响经济中的所有主体(家庭、企业、政府),跨越所有部门和地理区域。风险发生后可能以非线性的方式加剧。这意味着,与其他结构性变化相比,影响可能更大、更广泛、更多样化。
 
可预见的性质 :虽然气候风险所导致的确切结果、时间范围和未来路径是不确定的,但在未来气候风险导致的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切实发生的可能性很高。
 
不可逆性 :气候变化的影响取决于大气中温室气体(GHG)排放的浓度,目前还没有成熟的技术来逆转这一过程。尽管气候变化的严重程度和时间范围仍存在不确定性,但科学家们已经非常有信心地表明,超过一定的阈值,气候变化将对我们的星球产生不可逆转的后果。
 
对短期行动的依赖 :未来影响的大小和性质将由今天采取的行动决定,因此需要遵循可信和前瞻性的政策路径。这包括政府、央行和监管机构、金融市场参与者、企业和家庭的行动。
 
正是由于气候风险的这些特征,国际清算银行(BIS)在2020年1月发布的《绿天鹅》一书中,警告气候变化可能导致“绿天鹅”事件,从而引起下一次系统性金融危机。所谓“绿天鹅”,又称“气候黑天鹅”,具有典型黑天鹅的许多特征,指代气候变化引发的极端事件可能引起的金融风险。但同时BIS还指出,绿天鹅与黑天鹅在三个方面是不同的:首先是绿天鹅的可预见性;其次是气候灾难比大多数系统性金融危机更为严重;第三是与黑天鹅相比,气候变化的复杂性更高,与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相关的复杂连锁反应和级联效应可能产生根本不可预测的环境、地缘政治、社会和经济动态(Bolton et al,2020)。这意味着绿天鹅可能比黑天鹅更破坏力更强。
 
2、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论
 
Krogstrup & Oman(2019)指出,气候变化可以看作是碳密集型产品生产和消费所产生的负外部性。在存在外部性的情况下,资源的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不一致,或者私人利润与社会收益不一致。由于市场价格未反应碳的社会成本,导致温室气体排放产生了巨大的负外部效应,因此,市场不足以缓解气候风险。
 
当市场失灵时,政府介入市场成为了必要。环境监管和碳定价应该是纠正该种市场失灵的首要政策工具,但是只要碳定价和环境监管政策不能有效执行,中央银行就可能需要行使其权利来影响信贷创造和分配( Volz, 2017 )。事实上,碳定价等气候相关政策的实施受到一系列公共协调或治理问题的阻碍,例如,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可能缺乏采取减缓气候变化的激励措施,因为这些措施的收益主要来自其他管辖区或国家的公民。因此,国家缓解行动之间的相互依存会产生关键的全球溢出效应和国际协调问题(Krogstrup& Oman,2019)。市场和政府的失灵共同构成了相互作用的网络,使应对气候变化的任务复杂化。
 
3、中央银行是可信的和强有力的行动者
 
Volz(2017)指出,从历史上看,大多数国家的中央银行——包括欧洲中央银行和美联储——通过支持工业或金融等目标行业,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中央银行也可以作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着,特别是在市场和政府失灵的背景下。而中央银行在气候与环境方面的作用在发展中国家会更加明显,这可以从中央银行在这些国家的政策框架中具有的典型的、强有力的体制地位得到证明。尽管将气候变化等可持续性因素纳入分析框架的情况适用于所有央行和金融监管机构,但在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可能更具说服力,因为在这些地区公共机构往往缺乏影响力,而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则通常属于最成熟、最强大的公共机构之列。通过对银行业的控制,他们可以有效地对私人投资决策施加影响。此外,中央银行的金融市场专业知识及其跨国网络可以帮助它们促进金融部门的最佳实践改革。这一论点对发展中国家央行的意义可能大于对发达国家央行的意义,因为市场失灵在发展中国家往往是一个更为普遍的问题。

二、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工具

NGFS(2019)、国际货币基金组织(Krogstrup & Oman , 2019)、气候债券倡议组织(Vaze et al,2019)、国际清算银行(Bolton et al,2020)等都对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应对气候变化风险可以采取的政策工具提出了建议,主要包括审慎监管政策和货币政策(见图表2),这些政策基本可以分为针对气候风险的政策和促进气候融资的政策两类。

 

1、将气候风险纳入审慎监管
 
首先,对金融体系中与气候相关的金融风险进行评估 。传统的风险管理方法在管理气候相关风险时不再适用,因为传统风险管理VaR法是基于历史数据来进行模拟的,并且假设风险冲击属于正态分布。而对于气候相关风险,首先其在历史上几乎还未出现,其次与气候相关的风险通常符合厚尾分布并且集中在VaR方法所不考虑的1%置信水平,最后气候相关风险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并且涉及复杂的动态和连锁反应(Bolton et al,2020)。因此,基于历史数据外推的传统风险管理方法不再有效,Bolton et al(2020)将其称之为“绿天鹅”事件,而与“黑天鹅”事件一样,传统的风险管理方法无法捕捉到“绿天鹅”事件。在此背景下,具有前瞻性的情景分析法被认为是帮助央行和监管机构评估气候变化将如何影响宏观经济、金融体系和金融机构的安全性和稳健性的重要工具(NGFS, 2019),即将气候风险情景整合到定期的压力测试中。
 
面对气候风险,IMF总裁Georgieva(2019)指出,各国央行和监管机构还应帮助银行、保险公司和非金融机构评估自身面临的气候风险,并开发与气候相关的“压力测试”。这类测试有助于识别严重的气候不良冲击对金融机构偿付能力和金融体系稳定性的可能影响。如英格兰银行最近宣布,英国审慎监管局将要求英国保险公司评估其在不同的气候物理和转型风险情景中将受到的影响(PRA,2019a)。此外,英格兰银行正在使用气候情景(包括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对保险公司进行压力测试(PRA,2019b )。荷兰中央银行对荷兰进行了初步的转型期风险压力测试( Vermeulen et al,2018)。欧盟可持续金融行动计划中提到,欧盟将制定一项专门的气候变化压力测试(EU, 2018)。
 
但是,Bolton et al (2020)也指出,基于情景分析法来衡量气候风险的方法也存在一定的挑战和局限性。一方面,气候变化所引起的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多是非线性的,并且呈现出复杂的动态和连锁反应和高度的不确定性,这些都增加了情景选择的挑战性;另一方面,只要不采取全系统的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与气候相关的风险将在很大程度上无法对冲,气候相关的情景分析本身并不能使金融机构或整个金融系统避免和承受“绿天鹅”事件,同时,如果在一个相对较弱的气候政策环境下,愿意对冲其自身极端转型风险的金融机构,可能无法找到足够的climate-risk-free资产。
 
其次,将气候风险纳入审慎监管框架 。NGFS(2019)对各国监管框架和实践进行评估后发现,将气候相关因素纳入审慎监管尚处于早期阶段,但中国已经走在世界前列,中国人民银行已将绿色信贷纳入MPA考核。在国际上,关于巴塞尔框架的三大支柱如何整合气候相关风险的讨论已经展开(Bolton et al,  2020):
 
支柱1:最低资本要求 。Bolton et al(2020)指出,如果气候风险被视为金融风险的一个来源,那么,在资本金要求中来反映此类风险或许是合适的。欧盟可持续金融专家组(HLEG,2018)提到,欧盟正在考虑引入“绿色支持因素”和“棕色惩罚因素” [1] 来推动绿色融资,即降低绿色资产的资本要求而增加棕色资产的资本要求。该提议得到了欧洲银行联盟(EBF,2017)和法国银行业协会的支持(Vaze et al,2019)。但是,这一提议也遭到了许多质疑,因为没有证据表明绿色资产的违约率较低(Martini etal,2018);同时,Campiglioet al(2018)还指出,降低对绿色资产的资本要求可能会破坏传统宏观审慎的政策目标并增加金融风险。为避免这些问题,有学者建议,可以考虑采用新的监管手段来促进气候融资,并作为审慎监管的补充(Krogstrup& Oman, 2019)。如,Aglietta & Espagne(2016)呼吁引入设定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绿色”资产的最低数量的国际要求。
 
支柱2:对机构气候风险管理的监管 。Bolton et al(2020)提出,如果一家金融机构没有充分监测和管理与气候相关的风险,监管机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定额外资本,当然这首先需要监管机构确定其对金融机构气候风险管理的期望。NGFS(2019)建议,中央银行和监管机构可以通过公开和双边会议、制定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的战略路线图、开展能力建设等措施,提高金融机构的气候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同时,还需要设置管理预期,为金融机构提供指导,如发布关于受监管机构对气候相关风险的适当治理、战略和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在实践方面,英国的银行和保险公司现在被要求将识别和管理气候相关风险的责任分配给高级管理职能(PRA, 2019b)。巴西央行要求商业银行将环境风险纳入其治理框架(FEBRABAN,2014),如果银行不能证明有足够的能力管理环境风险,它将提高该银行的资本要求。
 
支柱3: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监管机构通过要求更系统化地披露气候相关风险,将有助于改善与气候相关风险的定价,以更有效地配置资本(Bolton etal,2020)。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小组(TCFD,2017)从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和目标四个方面提出了可以被各个金融机构广泛使用的披露建议,这是一套自愿的、一致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体系。NGFS(2019)建议,中央银行和监管机构可以根据TCFD的建议,对金融机构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纳入支柱3。此外,Bolton etal(2020)还建议将可持续性纳入公司和国际会计框架。部分监管机构已经对气候风险相关信息作出了强制性披露要求,如法国在2015年通过了《绿色增长的能源转型法》,其中第173条要求金融和非金融企业披露它们所面临的与气候相关的风险(Krogstrup &Oman,2019);欧盟要求银行从2022年起公布与ESG相关的金融风险(Vaze et al,2019)。
 
2、货币政策
 
(1)绿色量化宽松和储备管理
 
首先,绿色量化宽松(QE) 。Krogstrup & Oman (2019)呼吁,重新调整资产购买计划,以彻底排除资产购买中的碳密集型资产并向低碳资产倾斜,或实施以低碳资产为重点的并行资产购买计划。Vaze et al(2019)提出量化宽松政策下的资产购买可以直接用于购买绿色金融资产,如绿色债券。欧元系统(欧洲央行和欧元区国家的中央银行)资产购买计划(APP)已经购买了180亿欧元绿色债券。在英国,自2009年开始对绿色量化宽松政策的讨论已经展开,如英国政府的前首席科学顾问要求量化宽松政策应该针对绿色经济:通过设置条件量化宽松政策(QE),进行优先贷款,以促进更多的环保发展( Volz ,2017)。量化宽松可能会大力推动英国基础设施的绿化,不仅包括可再生能源和核能,还包括更有效地利用所有资源,从而降低经济对环境的影响。
 
但是,Krogstrup & Oman (2019)提到,采用绿色量化宽松政策也存在一些潜问题。首先,一些中央银行(如美联储),受法律限制只能购买政府债券或政府机构债券(Rudebusch,2019);其次,许多低碳资产不符合中央银行可以购买资产的金融风险标准,同时,将资产购买限制为低碳资产可能会限制合格的资产范围,从而在货币政策受到零利率下限限制的情况下降低量化宽松政策的有效性;最后,货币政策支持环境政策可能会导致寻租行为(Fay et al,2015)。此外,Vaze et al(2019)指出,目前绿色债券市场规模仍然相对较小,在绿色量化宽松政策下,大量购买绿色债券可能会导致该新兴市场出现错误定价。
 
其次,中央银行根据可持续投资标准管理其储备资产。 Vaze et al(2019)提出,中央银行可以对其管理的养老金计划进行绿色资产购买。如法国央行的养老基金拥有200亿欧元资产,其负责任的投资章程将煤炭投资排除在外。孟加拉国央行在2015年10月成为首家宣布将部分储备用于绿色债券投资的央行(Vaze et al, 2019);欧洲央行已将股权投资授权给签署了责任投资原则(PRI)的资产管理公司,要求他们纳入ESG因素;意大利央行最近宣布打算购买80亿欧元的绿色资产,其中约10亿将是绿色债券。此外,Krogstrup & Oman (2019)还提出可以建立一个独立于中央银行,但由中央银行提供支持的公共基金,类似于主权财富基金,该基金可以发行长期安全债务,投资于低碳研发、绿色生产力和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等资产。如作为挪威央行一个部门的挪威银行投资管理公司,实际上是一家主权财富基金,该公司管理着政府退休基金,估值约为1.1万亿美元,是全球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之一,该公司的管理纳入了ESG原则,将生产煤炭、造成严重环境破坏、侵犯人权、生产烟草和武器的公司列入其投资的黑名单。 Aglietta & Coudert(2019) 提议建立信托基金,将未使用的特别提款权投资于有保障的低碳投资项目。
 
此外,各国央行也越来越多地将绿色金融工具视为外汇储备管理的额外工具(Bolton et al, 2019)。如管理着一项外汇储备基金的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在2019年宣布了一系列措施以支持和促进香港绿色金融的发展:如果长期收益在风险调整的基础上可与其他投资相媲美,则可以优先考虑绿色和ESG投资;增加外汇储备基金的绿色债券投资组合;参与ESG主体的公共股权投资(HKMA,2019)。
 
(2)将气候相关因素纳入央行的再融资操作框架
 
一是将气候因素纳入央行的抵押品框架。 Vaze et al(2019)指出,央行的抵押政策可能会对商业银行(以及其他的中央银行交易对手)持有的资产组合产生影响,因为银行可能更愿意持有较多的可以被视为合格抵押品的资产。因此,通过将绿色债券纳入合格抵押品范围可以鼓励更多的银行投资绿色债券。前文对于绿色量化宽松政策的局限性介绍中,Krogstrup & Oman(2019)指出一些中央银行(如美联储),受法律限制只能购买政府债券或政府机构债券,但IMF指出,美联储的抵押框架所涵盖的资产范围比有资格进行直接购买的资产清单要广泛得多,这可能为将气候风险纳入美联储自身业务的信用风险评估提供了一个案例。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明确将绿色信贷与绿色债券纳入货币政策操作的合格担保品范围,包括绿色金融债券、AA+、AA级公司信用类债券(优先接受涉及小微企业、绿色经济的债券)、以及优质的绿色贷款。
 
二是减计气候风险敞口。 IMF指出,气候变化也会影响货币政策,因为气候变化会让生产率增长放缓(如破坏健康和基础设施),从而加剧不确定性和通胀波动。因此,需要在央行授权的范围内,调整货币政策,以应对新的挑战。各国央行应修订再融资操作框架,分析气候风险,大幅减计处于物理风险或转型风险敞口的资产(Krogstrup & Oman)。
 
(3)信贷分配政策
 
尽管信贷分配政策在发达经济体已不再流行,但一些发展中经济体仍在使用信贷指导政策 (Vaze et al,2019):
 
建立绿色信贷指引和框架 ,以引导银行提供更多的绿色贷款。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发展中经济体开始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框架,截至2019年,可持续银行网络(SBN)已拥有38个成员国,这是一个由银行业监管机构和银行业协会组成的知识共享网络,成立于2012年,旨在支持金融机构发展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促进绿色贷款,目前38个成员国中22个国家已经实施了可持续金融指导方针,其中,中国和印度尼西亚已进入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成熟阶段(SBN, 2019)。
 
实施绿色差异化准备金要求 。存款准备金率对银行创造信贷的能力有重大影响,因此也会影响一个经济体的货币存量。如果央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银行可以增加放贷。允许对享有特权的绿色资产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将是一种有利于绿色投资而非传统投资的方式(Rozenberget al. , 2013; Campiglio, 2016)。已有部分央行在这方面有所实践,黎巴嫩中央银行在2010年推出了绿色贷款比例较高的商业银行可遵守较低准备金要求的政策(BDL,2010),以支持绿色信贷(Volz,2017)。此外,Rozenberget al (2013) 还提出通过将碳证书作为商业银行法定准备金的一部分来提高碳证书市场,即通过向低碳项目发放碳证书,并让它们可以用来换取优惠贷款,以降低低碳项目的资本成本。
 
其他信贷分配政策 。孟加拉国的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被要求将其总贷款组合的5%分配给绿色行业(Dikau &Ryan-Collins,2017)。通过设定再融资额度,孟加拉国央行(BB)还允许商业银行以较低的利率偿还优先发展经济领域的贷款,BB最近宣布了一项2亿美元的绿色转型基金,用于支持出口导向型的纺织和皮革行业建立环境友好型基础设施,银行可以以LIBOR+2.5%的利率从央行借款,然后再以高于借款成本1.0%~2.5%的利率进行再贷款,贷款的期限是5到10年(Vaze et al,2019)。印度储备银行(RBI)利用优先部门贷款(prioritysector lending, PSL)配额,将40%的银行贷款直接用于目标经济部门。目前这些优先部门包括农业(18%)、微型企业(8%)、较弱的社区(10%),还有4%的余额必须用于一系列不同的用途,包括可再生能源和其他几种用途,如住房、社会基础设施和出口。但这一做法受到了部分银行的批评,因为它增加了在印度总体融资成本,迫使商业上可行的客户交叉补贴了优先贷款客户,同时也增加了整体的运营成本(Vaze et al,2019)。
 
三、政策组合的协调发展

1、审慎监管、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同
 
尽管从前文可以看出,金融监管政策和货币政策在应对气候变化风险过程中的必要性和积极作用,但是也有不少人指出了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局限性,包括央行可能面临多政策目标的冲突性、对央行过度授权导致其机构独立性遭到削弱风险等(Volz,2017)。有越来越多的文献强调,以“碳定价”为核心的财政政策对加速低碳转型至关重要,而审慎和货币政策工具大多可以对它们进行支持和补充,因此,财政、货币和审慎监管之间应该更好地协调发展(Krogstrup & Oman, 2019; Bolton et al, 2020)。但是,目前仍然缺乏关于最佳气候政策组合框架的讨论。
 
Bolton et al(2020)提出,央行可以在“帮助协调”应对气候变化措施方面发挥额外的作用,因为确保成功实现低碳转型的首要责任在于政府的其他部门,如果这些部门采取的行动不足,央行采取行动的效果将十分有限。因此,各国央行应发挥更积极的作用,通过扮演社会经济变革倡导者的角色,以呼吁更广泛的变革。为了实现这一目标,Bolton et al(2020)以应对气候变化所需的跨学科方法为基础,提出了碳定价之外的对央行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四个主张:(1)各国央行可以通过支持可持续金融的价值观或理想,以帮助积极促进长期主义;(2)各国央行可以呼吁加大财政政策在支持生态转型方面的作用,尤其是在零利率下限下;(3)各国央行可以加强国际货币和金融当局在生态问题上的合作;(4)各国央行可以支持在企业和国际会计框架内更系统地整合气候和可持续性维度。
 
2、呼吁国际货币金融合作
 
应对气候变化是一项全球性的行动,它对处于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国家之间的国际政策协调和责任分担提出了难题:首先,气候变化在各国之间造成了一个搭便车的问题;第二,缺乏国际合作与协调也会激励各国在不平衡的排放控制上搭便车,以获得竞争优势;第三,气候变化提出了一个问题,即谁应该从规范或道德的角度为缓解行动的筹资做出贡献,以及每个行为者应做出多少贡献(Krogstrup & Oman, 2019)。Vaze et al(2019)提出,与政府相比,能够借助监管和资本市场渠道的央行,可能更有能力降低全球碳排放问题,因为国家气候变化政策是根据国家地理边界界定的地域排放来实施的,这导致部分企业将其高碳项目转移至未实施气候变化政策的地区,由此,尽管许多发达经济体已在其境内减少了排放,但他们已经将自己的碳排放转移到了世界其他地方,但是,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关注的是受其监管的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无论它们的资产位于世界何地都将在资产负债表上体现,因此,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在跨全球资本市场进行国际化思考方面具有优势。但即便如此,仍然需要全球各国央行的共同行动。
 
为解决气候变化的国际化问题,Bolton et al(2018)提出了一个实现气候和金融稳定全球联合治理的具体方法,即建立一个新的国际机构,该机构将在两个层面发挥作用:(1)国家间在发生严重气候事件时的财政支助机制;(2)对正在实施的气候政策进行监督。这样一个机构的设置类似于在二战后面临主要全球性挑战的时期(如战后重建),创建一个国际制度框架,现在有一个需要特设机构应对新的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与此类似的是,Rogoff (2019) 呼吁建立一个世界碳银行,这将成为发达经济体协调对发展中国家援助和技术转让的工具。除了设立新的特设机构外,还有人建议将气候问题纳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等现有的国际机构中,作为它们管理国际货币和金融体系职责的一部分,如建议通过IMF发行“绿色”特别提款权,为绿色基金提供资金(Bolton et al, 202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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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棕色”与“绿色”相对,指能耗高、排放量大或者会对环境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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