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林业碳汇碳普惠方法学(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 粤环函 〔2020〕174号
广州、韶关、惠州、河源、东莞、中山、汕头、梅州、汕尾、肇庆、清远、潮州、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关于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关精神,结合我省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我厅对省级碳普惠林业碳汇项目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并组织修订
《广东省林业碳汇碳普惠方法学(2020年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4月16日
(联系人:洪志明,联系电话:020-83627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