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2020年底前正式上线运行

2020-4-27 12:01 来源: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湖北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落实“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的最后一年,也是谋划“十四五”规划的起始之年,做好2020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十分重要。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更好发挥应对气候变化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促进作用和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全面落实好《湖北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推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积极开展各项低碳试点示范,深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有效促进减污减碳协同,促进我省绿色低碳发展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

确保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碳强度下降19.5%的目标任务,并实现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上年下降1.2%以上的目标。启动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研究。深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设,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建设。进一步推动各类低碳试点示范。持续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

三、主要任务

2020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一是全面完成“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继续做好全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考核工作,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和任务分解,将目标考核纳入省委生态环境督办事项。坚持问题导向,督促目标完成情况不好的地方强化措施、抓好整改,确保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碳强度下降19.5%的目标任务。二是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疫情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影响,创新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体制机制,及时研究适应气候变化、低碳产业、纳入碳交易控排企业复工复产的有关政策和措施。

2.推动“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规划编制。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启动谋划“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思路研究和规划编制工作,提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适应气候变化等方面的主要任务。组织编制《湖北省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明确全省碳排放总量达峰时间,提出煤炭、工业率先实现达峰的时间表,全面推进交通、建筑、居民消费、生态建设等各方面的低碳发展,实现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统一发展,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做好全省达峰行动计划的同时,宜昌、襄阳等重点城市应切实做好本地区达峰行动方案。

3.持续探索碳市场新功能新内涵。一是继续完善制度,打造依法依规交易平台。优化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完善控制市场风险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管理控排企业、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交易机构和相关人员的制度。2020年,完善碳排放核查制度,实行核查机构考核制度,确保企业数据精准。二是加强履约工作力度,打造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碳的有效平台。切实做好企业碳排放数据报送、核查和履约工作,探索政府预留配额拍卖常态化、规范化,引导企业做好碳资产管理各项工作,确保2019年度碳交易控排企业履约顺利完成。三是创新绿色金融,为企业提供融资平台。进一步发展绿色金融,完善碳金融市场体系,提供更加丰富的绿色金融工具和服务手段,实现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四是积极对接全国碳排放交易工作,根据国家统一的要求,做好有关重点排放行业和企业的碳排放监测、报告及审核、核查工作。

4.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根据国家部署和安排,进一步提高建成全国碳排放注册登记系统重要性的认识,高标准落实软件测试运行,高效率推进“中碳登”数据中心建设等各项基础性工作,争取2020年底前正式上线运行。

5.深化低碳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大低碳试点指导力度,鼓励有基础、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近零碳排放示范区申报和建设。深化重点领域气候风险评估,开展武汉、十堰气候适应型城市和13个省级低碳社区试点评价工作,不断提高适应气候变化水平,努力做到减缓和适应同步推进。在国家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抓紧开展气候投融资的研究,为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再上新台阶打下基础。

6.积极探索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组织编制《湖北省生态保护精准扶贫实施方案》,以林业、光伏发电等资源丰富的深度贫困村为试点范围,建立健全扶贫碳汇交易体系,逐步推动全省贫困地区林业碳汇开发。进一步发挥武汉军运会“碳中和”经验,启动《湖北省碳普惠制度研究》,建立健全市民和企业的节能减碳激励机制,全面构建社会减排行动体系,引导公众全领域、多层次参与生态环境治理。

7.开展保护臭氧层国际公约省内履约相关工作。主要是对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主要是含氢氯氟烃,HCFCs)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企业,按照权限实施配额和分级备案管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加速推进我省HCFCs淘汰进程。

8.加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推动各市州开展2015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进一步摸清家底,了解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排放源,促进清单编制工作常态化,切实提高温室气体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为建立健全全省统计核算体系奠定基础。

9.增强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基层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碳交易管理能力和专业素质。

10.开展绿色宣传和对外交流。加强低碳宣传,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低碳日”“碳中和”等活动平台,普及应对和适应气候变化科普知识,营造绿色低碳氛围。继续加强与国际机构、组织开展合作与交流和项目合作。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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