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碳排放权交易,是我国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和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
气候变化是全球性重大挑战, 我国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
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 应对气候变化不是别人要我们做, 而是我们自己要做, 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2 0 1 5 年, 我国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巴黎气候大会上提出2 0 3 0 年中国“国家自主贡献”目标, 承诺2030年中国
碳排放强度比2005 年下降60%-65%,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达峰(且努力早日达峰)。2019年7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
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指出,确保兑现2030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承诺需要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要更加注重运用经济
政策、
法规标准等手段调动各方面
节能减排的内在积极性,健全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加快建立碳
排放权交易
市场,构建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是我国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重要工具。
碳排放权交易系统, 简称“
碳交易系统” ( E m i s s i o n s T r a d i n g S y s t e m / S c h e m e , E T S ) , 是一种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市场化节能减排政策工具。碳交易系统是基于“总量控制与交易”原则,政府对一定行业的碳排放实施总量控制,纳入碳交易体系的企业排放的每吨二氧化碳都必须获得相应的碳排放配额,企业可获得、购买或交易这些配额。作为一种市场化价格机制,碳(排放权)交易通过碳排放配额交易机制鼓励减排,激励
碳配额有剩余的企业(地区) 通过出售配额获得减排收益,并激励持续的减排技术创新。在碳交易体系中,政府对碳排放配额可以进行免费分配或拍卖(或两者结合) 。碳排放配额拍卖收入,可以根据政府的优先重点用于能效提升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气候领域项目,也常用于帮助受碳价影响的弱势群体和低收入群体。
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在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广州)、湖北、
深圳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2013年6月,深圳率先启动碳交易;2016 年9月,
福建省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加入碳交易试点。目前,8 个试点地区覆盖了
电力、
钢铁、
水泥、建筑、
交通运输、石油
化工等行业超过3200家重点排放企业,整体履约良好,低碳意识不断提高,实现了碳排放总量和强度“ 双下降” 。2 0 1 8 年我国试点省市碳排放权交易平均价格为21.3元/吨;截至2018年底,我国
碳市场累计成交量接近8亿吨,累计成交额超过110亿元(我国试点省市碳交易价格见图1,试点碳市场运
行情况见表1)。
在大范围、长时间试点基础上, 2 0 1 7 年1 2 月, 我国正式启动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按计划,2020年全国碳市场将进行模拟交易并正式上线。预计2020年建成运行后,我国碳市场初期覆盖上限将占全国排放总量的30%。“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基本建成制度完善、交易活跃、监管严格、公开透明的全国碳市场,届时将超过欧盟碳交易系统,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推动碳排放权交易,是我国实现有效减排、确保以最有效成本实现我国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和关键举措,也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激励机制。
我国碳交易试点产生了显著的减排效应和社会效益。以湖北碳交易试点为例,一是促进了节能减排技术创新,驱动了节能减碳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协同效应,该省单位GDP碳排放下降幅度和经济增长速度在全国排位均持续上升;二是通过向银行质押碳排放配额,拓宽了控排企业低碳技术研发和项目融资渠道;三是发挥了绿色扶贫作用,如红安县老区户用沼气项目通过抵偿机制在碳市场交易,收益1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