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CDM执行理事会(EB)确立的标准虽然提出了额外性,但并没有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指导方针。根据《京都议定书》,东道主国家应负责开发自己的可持续发展标准,并确认被推荐的项目是否符合这些标准,但令人担心的是这种安排会导致可持续发展水平不一致,因为一些政府可能会采取一些比较宽松的标准。基于此,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WWF)下的一个非政府组织集团创立了黄金标准,为了达到这个黄金标准,项目必须通过三个审查:
一是项目类型审查:本标准限于可再生能源和终端能源效率项目包括太阳能,生物能,风能,地热能,小型水电,生物气等项目。二是额外性和基线审查。三是可持续发展审查。涉及到与其他环境、经济、社会影响相关的成本和收益分析,以及执行之前与当地利益关系的协商等。
对于这一标准,指定经营实体可以按照正常的CDM程序进行黄金标准的检验,但是需要使用附加的黄金标准作为指导方针。非CDM/JI项目也可以按照黄金标准的指导方针进行检验,并接受来自
认证机构的认证。
但是,黄金标准认证的项目是否能够保证买家所购项目的信誉度以及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也存在一定的争议。非政府组织和政府实体通常会对项目执行公司宣布的
减排信用额进行详查和核证,这会为项目带来一定的信誉风险,同时,因为严格检查的存在,会促进项目实施方在保证项目质量方面作出更大努力,进而提高项目质量。这种质量优势对卖家来说,理论上会导致价格的上涨。因此,采用黄金标准确实可以保证质量更高,相比那些只按照正常的CDM标准和没有包括林业
政策的标准的产品来讲,因相对较高的价格,而获得相对更多的经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