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候变
化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工作的安排部署,围绕减缓、适应两个方面,积极推进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2019年我省
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19.59%,提前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十三五”目标任务。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应对气候变化统筹了经济增长、社会发展、能源转型和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内容,为此,我省通过采取强化目标考核、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优化监管服务、推进碳
排放权交易
市场建设等举措,持续深入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将2019年
碳强度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印发《2019年
吉林省生态环境系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点》,指导各地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组织开展2018年度各地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组织省直12个部门对各地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存在的
问题进行剖析,明确整改措施,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加快推进我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组织开展我省94家重点排放单位2018年度碳排放核查及复核工作;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级及市(州)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围绕低碳城市、低碳社区、低碳旅游、近零碳示范区及碳捕集、封存和利用低碳试点示范工作等方面,强化基础性课题研究工作,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夯实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基础。
下一步,我省将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各部门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为参与全国
碳交易做好准备工作;加强低碳试点示范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加快形成企业、公众和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塑造吉林生态文明建设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