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气候融资”到“气候投融资”,相关研究亟待加强
记者:在应对气候变化行动领域,“气候投融资”成为核心议题之一,这个概念从何而来,具体又是指什么?
王遥:“气候融资”(Climate Finance)的概念在国际上提得比较多,它是从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关于资金机制的谈判衍生而来。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确定了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支持的标准,即在2010-2012年期间,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总额300亿美元的“快速启动资金”支持,到2020年这一数额将达到每年1000亿美元。此后,大量组织和学术机构开始监测、追踪和分析气候资金,气候融资成为气候变化领域重要议题之一,国内也开展了对气候融资的相关研究。
近年来,由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牵头,在原有“气候融资”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气候投融资”的概念,注重应对气候变化的投资和融资活动,并积极组织关于气候投融资的指引
政策研究工作,致力于推动包括气候投融资标准、气候投融资工具、气候投融资的地方实践以及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气候投融资体系建设。
记者:早在2011年您就开始牵头撰写《中国气候融资报告》,您为何对这个领域尤为关注?
王遥:我对气候投融资的早期关注,是从开拓金融与应对气候变化交叉学科建设的角度出发,希望为政策和实践提供理论研究基础。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气候投融资领域的学术研究还比较滞后,没有形成完整的气候投融资理论体系,特别是对中国气候投融资的学术研究更少,需要组织固定的学术研究力量持续展开研究。
另外一个方面的原因是气候投融资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低碳转型发展方面可发挥关键作用,但是关于气候投融资的监测-报告-核查(
MRV)、机制、工具、
方法学的实践研究十分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