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四五”生态环境政策改革重点的建议

2020-7-21 16:03 来源: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作者: 董战峰 葛察忠 贾真 毕粉粉 郝春旭 王金南

完善环境质量管理政策机制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依然是“十四五”时期的核心工作,进一步健全环境质量管理政策机制,不仅进一步强化考核落责,更要加强正向激励,形成政策链条和体系,在环境质量达标管理中充分发挥多种政策工具的协同作用。

一是完善以考评为主的生态环境质量管理政策体系。推进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责任、奖惩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并强化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官员升迁等政策的衔接增效。

二是完善环境质量管理的污染物总量减排制度。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总磷、总氮约束性指标管理,实施固定源与非固定源“双控”管理。

三是建立全生命周期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政策体系。完善事前防范和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完善事中处置政策,完善环境事故事后赔偿和修复政策,进一步健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与赔偿技术规范体系和污染治理与修复制度体系[16-17]。

四是健全生态环境健康风险管控环境政策体系。推进环境健康风险管理试点,建立环境体检、责任保险、专业服务、风险防范、损害理赔为一体的绿色金融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加强生态环境健康风险信息透明度机制和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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