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投融资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快构建气候投融资的
政策标准体系。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密切围绕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和落实应对气候变化低碳发展目标,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充分考虑绿色低碳发展的大趋势,强化环境经济政策引导,加强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支持和各类政策的协同,积极营造有利于气候投融资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快构建需求引领、创新驱动、统筹协调、注重实效的气候投融资标准体系。
二是推动气候投融资助力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我们正组织研究和推动国家自主贡献项目库的建设,下一步将围绕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鼓励和支持部分地区和重点行业开展气候投融资地方试点,并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和支持国家自主贡献项目的实施。同时,我们鼓励信用评级机构将环境、社会和治理等因素纳入评级方法,以引导资本流向应对气候变化等可持续发展领域。我们也鼓励对金融机构、企业和各地区的应对气候变化表现进行科学评价和社会监督。
三是支持气候投融资的机制、模式和产品创新。我们将以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为投资导向、以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为支持重点,以气候效益为评价指标,以“精品”项目示范为推进方式,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合作,积极推动气候债券、气候信贷、气候保险等气候投融资产品的研究、试点和推广。同时,我们将鼓励地方围绕应对气候变
化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差异化的投融资模式、组织形式、服务方式和管理制度创新。我们还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设立特色支行(部门),或将气候投融资作为绿色支行(部门)的重要内容。
是不断深化气候投融资领域的国际合作。我们将不断深化与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国际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交流,推动构建多元化的全球气候投融资治理体系。同时,积极开展多双边气候投融资合作,支持和引导多边金融机构、跨国公司及其他国际资金参与中国境内的气候投融资活动。我们将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一带一路”和“南南合作”的低碳化建设,推动气候减缓和适应项目在境外落地。
“十四五”是我们落实2030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关键期,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期。我们希望与各方进一步凝聚共识,共同推动气候投融资更好、更快发展,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全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