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碳中和 LNG 发展的建议 碳中和 LNG 是解决天然气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目前碳中和LNG 国内市场接受度有限。下游企业也不会因为使用购买的碳中和LNG 而减少使用强制碳市场的碳配额。9 月初,我国大陆首批碳中和 LNG 线上竞拍,最终以 3027 元 / 吨的均价成交,成交量为竞拍量计划的一半。这批碳中和 LNG 是今年 6 月份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气电集团”)从壳牌东方贸易公司购得, 并委托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进行线上竞拍。这是我国大陆首批交易的碳中和 LNG,也是碳中和 LNG 全球首次线上竞拍,备受关注。碳中和是企业、团体或个人测算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以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碳中和LNG 就是基于这个原理,利用自主开发或购买的碳信用额,对 LNG 从开采、处理、储运及终端用户利用等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进行抵消。在此次竞拍之前, 壳牌东方贸易公司、中海油气电集团和交易中心等对这两船碳中和 LNG 进行了宣传。将“碳中和”概念纳入 LNG 交易中,再加上线上竞拍交易方案,希望吸引更多 LNG 下游买家进场参与。碳中和 LNG 的出现使近期低迷的 LNG 市场眼前一亮,然而国内是否有购买“净零碳”LNG 资源的需求?碳中和 LNG 未来是否可以形成稳定的业务?LNG 绿色概念是否可以促进天然气可持续发展?竞拍正是对眼下市场心态的试探和检验。据交易中心披露的信息,此次交易双边成交量为 13.6 万吨,即实际成交量为 6.8 万吨。而计划竞拍的碳中和 LNG 资源一共有两船货,每船约为 6.5 万吨, 共计 13 万吨。实际竞拍成交量约为竞拍量计划的一半。成交均价为 3027 元 / 吨,提气日期安排在 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3 月间进行。根据交易中心数据,去年同期国内 LNG 出厂平均价格为 3684 元 / 吨, 单日最高价为 4350 元 / 吨。今年 9 月 1 日,国内LNG 出厂价格为 2568 元/ 吨。如果按去年同期涨幅情况推算,今年冬季同期国内 LNG 出厂平均价格预计在3000 元 / 吨左右。按照 JKM 现货价格推算, 现货LNG 进口在冬季高峰期的出厂价也接近 3000 元。这些价格都低于部分LNG 进口长期合同的价格。因此,此次竞拍价格对于买家而言与普通 LNG 价格并无差别,并没有因为“碳中和”的绿色净零碳属性形成明显市场溢价。交易中心没有披露此次竞拍参与企业报名及最终成交名单,但是从交易中心针对此次线上竞拍时间进行延期和大幅降低摘单量门槛的处理来看,市场热度还是比较有限。碳中和 LNG 较普通LNG 多了绿色净零碳属性,但缺少溢价和交投不足的情况表明,目前碳中和LNG 国内市场接受度有限。这一结果或许令绿色低碳能源拥趸略感意外,但也在情理之中。一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和低油价影响,国内外天然气需求下滑,供过于求形势加剧,LNG 市场低迷,进口 LNG 现货价格走低,对冬季价格大幅上涨的预期不强;另一方面,碳中和 LNG 属于新兴事物,下游买家对其复杂的内涵及价值认识不足。碳中和 LNG 虽然能为下游企业带来良好社会效益,但不能带来经济效益。甚至在实现社会效益时也需要做额外宣传、解释和沟通工作。购买碳中和 LNG 属于企业自愿行为,国内没有强制规定, 下游企业也不会因为使用购买的碳中和LNG 而减少使用强制碳市场的碳配额, 消费者也不会因为使用了碳中和 LNG 或是利用碳中和 LNG 生产的产品而支付更多费用。另外,我国目前所处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主要碳排放源与发达国家都有不同特点,同时面临着减少常规污染物排放、减少碳排放、发展经济、保障民生和就业等多重任务挑战,政府政策需要在各种目标之间找到平衡。增强碳排放管理意识、发展低碳经济、实现碳减排、建立碳排放约束和交易机制需要和其他多重任务和目标协调推进,碳排放约束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以碳中和 LNG 为代表的净零碳化石能源供应在国际上是新生事物,在国内还没有进入概念普及阶段。虽然此次碳中和 LNG 成交不足并且缺少明显溢价,无论碳中和 LNG 是昙花一现还是未来能成为稳定的业务,参与此次交易的相关各方有意无意中都已经创造了历史,成功迈出了国内绿色净零碳天然气从无到有的第一步,这对国内天然气行业的长期发展具有历史性的意义。天然气与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相比更为清洁低碳,但是与可再生能源相比,其全产业链碳足迹强度仍然不低。碳中和LNG 是将“碳中和”、“净零排放” 理念纳入天然气行业的创新尝试,为天然气行业在应对气候变化大背景下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开发碳中和 LNG 过程复杂,首先要依据具有公信力的核算标准和指南对LNG 全生命周期碳排放进行核算及报告, 然后要自主开发或购买等量的碳信用额, 最后要将碳信用额在相应的登记处进行撤销声明,防止重复计算。LNG 全生命周期产生的碳排放,可划分为三个不同范围的排放。范围一为直接排放,范围二来自于 LNG 全产业链自用的外购电力、蒸汽等产生的间接排放,范围三包括终端用户利用产生的其他间接排放。一般来说,一吨 LNG 会产生 3.42 吨碳排放,包括 0.88 吨的范围一和范围二排放,及 2.54 吨的范围三排放。当然,这一数值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并将随着 LNG 产业链全过程技术和设备选择的不同而发生较大变化。壳牌东方贸易公司此次供应的 13 万吨碳中和 LNG,目前没有公开全部碳信用额度购买量,也没有公开此次 LNG 碳排放核算边界、方法以及碳排放量。根据一般情况估算,这两船 LNG 碳排放量在 45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左右。从广义角度来 讲,被社会所认可的碳信用额都可以对 LNG 碳排放量进行抵 消,包括清洁发展机制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简称 CDM) 下的 CERs,自愿碳标准 ( Voluntary Carbon Standard,简 称 VCS) 下 的 VCUs,REDD+ 机 制下的森林经营碳汇项目,中国核证减排量 ccers(China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以及国家强制碳市场中的碳配额等。然而,各国对碳信用额认可情况各异。目前国内碳中和 LNG 尚未形成政府监管,政策上可参考借鉴的是生态环境部关于《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该指南提出,可以通过购买碳配额、碳信用或通过新建林业项目产生碳汇量的方式抵消活动实际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当然,各种碳信用额由于被社会认可程度的不同,价格差别较大。企业出于对成本和合规性的综合考虑,会选择开发或购买适合的碳信用额度。一般来说,强制碳市场的碳配额属于稀缺产品,且价格较贵。CERs 市场萎缩,新签发量较少。REDD+ 机制下的森林经营碳汇社会认可度有限。VCS 机制下注册并签发相应的减排量(Verified Carbon Units,简称 VCUs)价格合理、供应量充足,且具有一定国际公允度,目前成为了碳中和的首选。此次交易使用的碳信用额来自于青海省 VCS 林业碳汇项目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全球多个基于自然的解决方 案(Nature-based Solutions, 简 称 NbS)。据业内专家分析,如果均以国内 VCS 林业碳汇价格(约 2 美元 / 每吨二氧化碳当量)估算,壳牌东方贸易公司要为两船 LNG 支付约 90 万美元实现碳中和,折合每吨 LNG 额外增加 48 美元成本。由于需要开发或购买碳信用额,碳中和 LNG 的开发成本高于普通的 LNG, 且还没有计算企业实施 LNG 碳排放量化管理的潜在成本。碳中和成本由谁来负担,是碳中和 LNG 能否在国内持续推行的关键。从道理上来讲,谁使用谁买单,碳中和 LNG 最终的使用方应该为其买单。虽然近些年国内绿色环保、低碳生活方式的意识不断提高,但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终端消费者对碳中和 LNG 认知不足,为碳中和 LNG 买单的愿望和能力也不足。与普通 LNG 使用不 同,碳中和LNG 除作为能源外,还可通过其绿色净零碳概念帮助企业树立积极的社会责任形象,提升品牌价值和影响力,提升企业在低碳经济中的竞争力。遗憾的是,多数买家尚未认识到此次碳中和 LNG 竞拍的价值,目前只有济南能源集团公开了自己的购买行为,但也只是将此举视为普通的 LNG 购买,作为调峰储配站调试使用,并没有体现出ESG 投资意识和需求。如果下游买家和终端消费者没有为碳中和成本买单,此次 LNG 碳中和的成本主要还是由壳牌东方贸易公司和中海油气电集团承担。两家油气公司针对碳中和 LNG 的交易条款属商业秘密,是否承担或者各自承担多少不得而知,但可以推测,双方都有承担的意愿。壳牌于 2019 年 4 月启动耗资 3 亿美元的碳汇计划,以完成三年内“净碳足迹”减少 2—3% 的目标,目前全球完成了四批碳中和 LNG 船货的交易。作为碳中和 LNG 市场先锋,重在市场探路,很大可能为“碳中和”买单,赋予产品绿色无碳理念。壳牌在 2019 年有“碳中和+ 化石燃料”的类似操作,客户在荷兰壳牌加油站购买 V-Power 汽油或柴油,可免费获得碳信用额度,该产品受到了客户喜爱。此次碳中和 LNG 很可能采用同一商业模式,通过交易和竞拍方式试探中国市场。中海油气电集团作为国内最大的LNG 进口商,提出的目标是长期致力于为国内消费者提供稳定、可靠、安全、绿色、低碳的能源产品,此次交易也符合其承诺,同时也是落实绿色低碳发展战略,也有可能为碳中和产生的额外成本买单,以提升企业社会责任。碳中和 LNG 是解决天然气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对于天然气行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碳中和 LNG 未来若想成为可持续性业务,还需重视相关细节问题,现建议如下:碳中和 LNG 上游供应商应主动公开LNG 碳中和相关信息,包括碳排放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购买碳信用量及类别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指导和社会监督。这样可避免由于信息披露缺乏可靠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导致遭受“漂绿”质疑等不良影响。下游买家应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加强对碳中和 LNG 的理解并提升运营能力,充分发挥“碳中和”对企业的综合价值效应的应用,如企业品牌形象、上市公司 ESG 及信用评级、属地扶持政策申请及其他社会联动效应等。目前,国内关于 LNG 全生命周期排放核算、碳信用额准入、碳中和抵消流程尚无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建议相关机构重视并完善健全监测、报告和核查制度,制定配套的监管和激励机制,为碳中和 LNG 业务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企业和政府应加强对碳中和 LNG 内涵及意义的宣传,鼓励线上竞拍、碳积分、碳普惠等多种商业模式创新吸引更多终端用户,探索碳中和 LNG 与国内强制碳市场关联,为形成规范、健康的市场需求做好前期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