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中国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将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成立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发布并实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开展“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十年中国行动”系列活动,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爱知目标”(202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目标)中国实践取得显著进展。
一是生物多样性战略地位明显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逐步纳入国家各类规划和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将维护生物多样性作为生态保护与修复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2020年6月,《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发布,提出到203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6%,湿地保护率提高到60%,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
二是
政策与法律
法规体系加快建立。先后出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等文件,提出多项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改革举措。2020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加快《生物安全法》立法进程,推进生物遗传资源法律法规制定。
三是生态空间保护力度持续加大。截至2019年底,初步划定的全国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小于陆域国土面积25%,覆盖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重要生态区域,有效保护了生物物种及其栖息环境,维护了国家生态安全。其中,各类自然保护地已达1.18万个,占陆域国土面积18%,提前实现“爱知目标”提出的到2020年达到17%的目标。
四是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取得重大进展。稳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重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2009—2019年,全国共完成造林7039.0万公顷,成为全球同期森林资源增长最多的国家。2020年起,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已经率先实现全面禁捕;2021年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将实行为期十年的禁捕政策。
五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和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积极开展部门、区域和国际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严厉打击生物多样性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2019年全国查处涉及野生动物案件8189起,没收野生动物数量11.7万只,涉案野生动物总数持续下降。生态环境部牵头组织开展“绿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2017—2019年,累计发现34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开矿、采砂、在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建设旅游设施和水电站等5740个
问题,已完成整改3986个。
在推动国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同时,中国深度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认真履行已加入的生态环境相关国际公约,倡议成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先后与100多个国家开展环保交流合作,实施一大批生物多样性合作项目,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