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进步在“十四五”期间难以突破既有体制的制约
能源转型的
政策架构主要通过两个途径来建立和完善 :一是以电价、税收优惠和补贴为主要手段的可再生能源支持政策 ;二是对既有体制和政策中妨碍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部分进行改革和修订。这两类政策和体制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激励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低碳技术开发,降低技术成本,培育可再生能源的
市场竞争力,最终离开补贴等政策的扶持。自 2006 年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价格、财税、金融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其中,风电和光伏发电的补贴政策持续时间最长,尽管一直存在补贴拖欠
问题,但这一政策对风电和光伏发电的技术进步―规模扩大―成本下降的良性循环起到积极作用。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的数据,2010―2019 年,我国陆上风电项目的平均平准化度电成本(LCOE) 从 0.482 元 / 千瓦时降至 0.315 元 / 千瓦时,10 年来下降了 35% ;海上风电项目的平均 LCOE 从 1.186 元 / 千瓦时降至 2019 年约 0.75 元 / 千瓦时,10 年来下降了 37%。光伏发电(非居民屋顶)的平均 LCOE 从 1.16 元 / 千瓦时下降到 0.44 元 / 千瓦时,下降幅度为 62%。就成本而言,全国大部分地区的风电和光伏发电均已具备用户侧平价上网条件。2020 年年底,我国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即将停止执行,海上风电项目补贴政策从 2022 年起停止执行。在基本解决成本问题的情况下,
电力系统灵活性就成为影响风电和光伏发电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因素。并且,目前的电力体制改革对能源转型的这一要求似乎回应也不够。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地方通过鼓励光伏发电站配套储能的方式来推动产业发展。尽管“十四五”期间光伏发电成本仍有进一步下降的空间,但考虑到持续降电价的改革政策取向,光伏 +储能的发展空间也不会太大。就是说,技术进步导致的成本下降在“十四五”期间很难突破既有电力系统和体制的约束。至于“十四五”之后,风电、光伏发电成本再次出现大幅下降到分布式发电获得极大竞争力的那一天,或是电网资产逐渐走向贬值的拐点。这或许是我国能源转型不得不付出的制度成本。总之,我国由于能源转型与能源体制改革的叠加,体制改革的进程和效果难以满足能源转型和创新的需要。随着可再生能源规模扩大导致的技术、利益、体制问题交织在一起,我国的能源转型之路必然比欧洲国家更加曲折。我们只有对可再生能源因体制约束或改革滞后而步入发展“瓶颈期”足够重视,并在“十四五”期间通过深化改革和创建新机制等方式,构建一个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真正有利于能源转型的“新”能源体制,可再生能源发展才能真正步入“康庄大道
作者 朱彤,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所能源经济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