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市积极开展低碳城市试点建设 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深化改革

2020-10-23 13:09 来源: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

  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玉溪市以第三批低碳城市试点建设为切入点,建立机制,狠抓落实,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示范创建等工作,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深化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绩。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夯实组织保障。先后制定了《玉溪市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分解落实机制工作方案》《玉溪市低碳发展规划(2016-2020年)》《玉溪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玉溪市低碳城市试点实施方案》等纲领性文件,为碳排放总量控制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夯实基础保障。先后组织开展了玉溪市2010、2011、2015、2016年、2017年、2018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初步建立了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与调查制度;大力推进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告建设,配合省级完成了全市40余家重点企业2013-2019年度碳排放报告与第三方核查工作;强化试点示范,先后实施了葫田社区低碳示范、聂耳小学低碳学校试点、玉溪二职中低碳学校和玉溪市抚仙湖区域近零碳排放区试点示范建设项目,其中玉溪市抚仙湖区域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项目是云南省目前唯一一个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项目;积极实施碳排放达峰研究项目,预估到2028年玉溪市碳排放将达峰值。

  三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基本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全市11个工业园区均已完成规划环评;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完成搬迁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退二进三”企业44家,玉昆钢铁产能置换项目有序推进;“地条钢”整治成效明显,共对36户“地条钢”企业的202台中频炉、变压器、除尘罩、操作平台及轨道等设施设备进行了拆除,共去除产能359万吨;节能减排工作有序推进,2018年-2020至今,先后淘汰炼铁产能55万吨,淘汰水泥熟料产能45万吨,淘汰铜冶炼产能5万吨,压减焦炭过剩产能25万吨,压减水泥熟料过剩产能75万吨,化解炼铁过剩产能110万吨、炼钢过剩产能60万吨,克期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全市“十三五”期间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8.34%;积极探索农业结构低碳化调整,组织实施了抚仙湖低碳农业示范项目。

  四是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应用,引导绿色生产生活。累计建成天然气支线278.85公里,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管道气化率达76.5%;累计建成电力总装机144万千瓦,年发电量39亿千瓦时,绿色能源装机占比达86%,绿色电力占比达95%;累计发展新能源汽车3351辆,建成充电站群共71个,从2017年开始,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新增公交车都为新能源汽车;累计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110多台;实施了玉溪市城市慢行系统建设项目,引领市民安全、绿色、低碳出行。

  五是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绿色建筑。政府投资建设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城镇新建公共建筑节能率达100%,设计施工两个阶段标准执行率100%;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新建建筑至少选用1种可再生能源;全市建筑项目使用太阳能集热板面积8.94万平方米;累计有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项目通过省市验收73个;上报11个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省级示范工程玉溪市项目;市政府所在地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20年1-9月,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76.85%。

  六是深入推进“森林玉溪”建设,夯实森林碳汇基础建设。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实施天然林、水源林、防护林保护和建设,开展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开展沿路、沿河(湖)、沿集镇“三沿”造林绿化活动,提高城镇面山林木覆盖率,大力提高城市建成面区绿色覆盖率。2019年全市建成区绿色覆盖率达39.54%。2016年—2019年,分别完成营造林36.27万亩、19.6万亩、24.78万亩、38.016万亩。2019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0.74%,森林蓄积量达2980万立方米。

  七是全民参与,宣传引领新时代。以“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日为重要契机,通过采取悬挂标语、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粘贴海报、发放宣传品及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丰富多彩的方式,积极引导广大市民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自觉践行“低碳从我做起”“低碳从小事做起”的生活理念,着力在全社会营造低碳发展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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