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省级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PHCER)项目竞价公告

2020-10-27 08:52 来源: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

根据《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省政府第197号令)、《广东省关于碳排放配额管理的实施细则》、《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广东省关于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管理的暂行办法》,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广碳所)受项目业主委托定于2020年11月6日举行广东省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项目竞价,具体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物
本次竞价的标的物为广东省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
项目1:肇庆市怀集县桥头镇红光村林业碳普惠项目(3790吨);
项目2:梅州市丰顺县龙岗镇坪丰村林业碳普惠项目(60375吨)。
二、竞价时间
2020年11月6日
项目1:上午10:00-10:30 ;
项目2:上午11:00-11:30。
三、竞价平台
广东碳排放权交易系统。
网址入口:http://ets.cnemission.com/carbon/login。
四、竞价底价
项目1:26元/吨(不含税);
项目2:22.17元/吨(不含税),根据竞价公告日前三个自然月广东碳市场配额挂牌点选加权平均成交价的80%计算。 
五、竞买人资格
具有自营或公益资质的广碳所个人和机构会员可参与竞价。竞买人需提前完成交易账户开户、资金账户绑定、报名申请等相关手续。
六、竞买量
竞买人可多笔申报,项目1每笔申报数量为3790吨,项目2每笔申报数量不得低于10000吨,每笔申报一经提交不可撤销。
七、成交方式
竞价采用“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方式决定成功竞买人。竞价时间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将所有竞买人申报按照价格优先原则进行先后排序,申报价相同的按照时间优先原则进行先后排序。
项目1:先后排序中排位第一的竞买人为成功竞买人,其申报价格为最终成交价;当无有效申报时,该项目不成交。
项目2:当申报总量大于等于委托竞价总量时,按照先后排序成交,并以成交的最后一笔申报价作为统一成交价;当申报总量小于委托竞价总量时,所有申报统一按竞买底价成交。
八、竞买流程
1.提交报名申请
意向竞买人于2020年11月5日16:00前填写《广东省省级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PHCER)项目竞价报名表》(见附件),发送电子扫描件至指定邮箱,并按指定地址寄送纸质原件。
2.准备保证金
意向竞买人在竞价前将保证金转入交易系统。单笔申报保证金=申报价格*申报数量*5%,如进行多笔申报,所需保证金为多笔申报保证金之和。在交易系统“我的产品资金”中可查看已转入的保证金数额,竞价过程中竞价人提交申报时,系统会根据申报数量和价格自动冻结保证金,竞买人须确保保证金数额充足,竞价开始后仍可转入保证金。
3.上线竞价
参与竞价的用户在各项目竞价时间内,登录广东碳排放权交易系统(http://ets.cnemission.com/carbon/login)参与竞价。申报价格为不含税价。竞价结束后可查询竞价结果。
4.完成交割结算
项目竞价结束后,未成交的竞价申报,即时解除保证金冻结。已成交的竞价申报,保证金继续冻结。
项目1:成功竞买人应当在竞价结束后5个交易日内将交易所需资金(交易所需资金=竞价成交价格*竞价成交数量*1.005,其中为交易经手费)按照系统提示转入广碳所指定交易结算账户。广碳所在收到成功竞买人转入的交易所需资金且审核无误后,完成交割结算,并解冻保证金。
项目2:对于已成交的竞价申报,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并继续冻结。成功竞买人应当在竞价结束后5个交易日内转入交易所需剩余资金(剩余95%交易价款及交易总价款5‰的经手费),完成交割结算。
5.违约处置
竞价结束后,若因成功竞买人单方面原因,造成交易无法按期完成的,广碳所将扣除相应保证金并全部用于补偿守约方,且广碳所将有权暂停其竞价转让交易资格。
 
咨询电话:020-3563 2321(方经理)  020-3563 2320(薛经理)
报名申请接收邮箱:fl@cnemission.com
报名表纸质版寄送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63号高晟广场2栋1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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