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 碳市场将进入平稳运行期

2020-11-11 20:19 来源: 中国能源报

形成适合国情的制度设计


记者注意到,在此次征求意见的《管理办法》中,对信息公开做出专门规定,要求“生态环境部、省级和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职责及时主动公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配额分配方法、履约情况、减排信息等。

“与欧盟等相比,我国碳市场的建设背景有明显差异。过去利用行政手段减排比较多,未来行政手段仍然需要,但更要进一步拓展和利用市场手段。”李高表示,下一步将把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工具,通过市场形成价格,为金融机构进一步推动绿色低碳投资创造更好的条件。

何建坤也称,与发达国家在已经达峰并逐年下降的背景下建立碳市场不同,我国碳排放仍处于上升阶段,需要在吸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制度设计。建议加快建立完善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适时发布企业排放报告管理办法等重要配套管理规定;优化碳排放数据报送系统,完善全国碳市场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方案并加快实施;推动重点单位完成碳排放数据的报送与第三方核查工作等。

“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扩大到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等年综合能耗达到1万吨标准煤的企业。排放源类别既包括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直接碳排放,也要包括电力和热力使用的间接碳排放。在我国电力市场尚缺乏价格传导机制的情况下,将促进电力消费部门节电与发电部门提效的联动,这也是我国碳市场设计区别于发达国家的一个特点。”何建坤表示。
1234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