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 (征求意见稿)》解读

2020-12-5 10:34 来源: 碳市场研究中心

以履约为目标,简化核算边界,仅考虑设施边界


旧指南中对核算边界的定义为“以企业法人为界,识别、核算和报告企业边界内所有生产设施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由于最终纳入碳市场履约交易的边界实际是发电机组排放的设施边界,因此同时要核算法人边界和设施边界排放量。所以说,法人边界的排放量核算本质上对于碳市场来说无实质意义,且容易让企业相关负责人对于两种边界的定义混淆不清。

而新指南针对此情况,在不变更基础核算方法的同时,对边界进行了简化,即不考虑法人边界,直接以发电设施(即发电机组)为边界进行核算。这对于企业来说,意味着过去熟悉的核算方法没有变化的同时,碳酸盐脱硫剂的消耗量、食堂的燃料消耗量、移动源车辆的燃料消耗量等机组边界以外的数据今后均不用进行监测管理、汇总和计算,减轻了企业负担。新指南和旧指南核算边界的对比如下表所示:

表1 新指南和旧指南的核算边界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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